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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人文集美 共建文明成果
共建人文集美 共建文明成果
来源:集美报 发布于:2016-11-23 11:21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文明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城市文明程度是市民综合素质的体现。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市委书记裴金佳指出:文明作为厦门的精神底色,是全体厦门人共同的骄傲,需要我们倍加呵护。作为集美的主人,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着集美的文明程度,关乎着集美的形象品质。

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创建的先行者。文明城市,共建共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文明创建的先行者,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好公民,把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使之成为我们的自觉习惯。

二、做文明行为规范的践行者。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守护城市文明成果,大力传播文明新风,积极劝导身边不文明行为,做到“八不”: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成为提升城市文明的推动者。

三、做志愿服务的参与者。在集美,有众多志愿者服务在大街小巷,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温暖和感动。让我们一起投身公益,踊跃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弘扬雷锋精神,奉献爱心,积极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使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更便利。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人文集美”文明创建工作出一份力。城市更文明了,相信我们的生活也会更美好!

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   中共集美区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