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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年”,宁乡商企福利来了,快看有哪些干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国有上亿市场主体,而且还在不断增加。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 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

  2018年以来,国务院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并下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部署。这些部署重点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投资贸易更加宽松便利;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创业更加便捷高效;四是建立健全评价机制,营商环境评价更加激励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宁乡市委“营商环境优化年”有关要求,3月8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俊武主持,市领导黄勇、吴欣、钟孝明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宁乡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推进方案》,下发了《宁乡市企业家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宁乡市企业家权益保护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工作重点,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会上,各与会单位责任人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开展好企业家权益保护行动作表态发言。

  宁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波表示,司法行政系统将从企业法律服务、商圈调解组织建设、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三大板块,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助推宁乡营商环境建设——

具体措施 

企业法律服务方面

  一是鼓励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宁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总共有300多名,优势发挥明显,数量逐年累增;二是进一步为企业提供相关及时的公证服务,为企业赋强。如保存证据、资金留存、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三是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智能化运用、“放管服”改革宣传解读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调解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商圈调解组织建设。大河西调解室组建三年以来成效显著,为商贸纠纷、买卖纠纷就地及时调解提供了丰富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沙河市场调解室,下一步将在豪德市场等集中商圈继续发力。二是探索推进商圈调解组织与商会调解组织相结合的新模式,增强调解实效与生命力;三是推进完善仲裁、调解、公证和诉讼的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多元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减少企业诉累。

◆营商法治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建立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包括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推动企业法律“体检”;二是涉及企业经营、管理、股东、技术岗位等核心人员在社区矫正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包括异地迁入、出差请假等监管方面,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供有效便利的措施。

  会上,刘俊武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全市上下的重点工作,更是宁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直以来,政法各单位推出了系列举措,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优化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政法各单位作为企业家权益保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要继续发挥职能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联席会议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宁乡司法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