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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通过开展寻找“濮阳最美文明交通人”和搜索“最不文明交通人”主题公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文明交通氛围。进一步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全社会文明交通程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不文明交通行为(人)
最美文明交通行为(人)
交通违法曝光台
序号 |
号牌号码 |
违法时间 |
违法地址 |
交通违法行为 |
1 |
豫JU6385 |
2017年11月20日09时16分 |
台前县纬二路 |
违法停车 |
2 |
豫J6Q862 |
2017年12月1日15时42分 |
濮阳县红旗路北街口 |
违法停车 |
3 |
豫JC7163 |
2017年12月1日11时26分 |
濮阳县106国道543公里处 |
超速 |
4 |
豫J2C689 |
2017年12月1日07时33分 |
濮阳县国庆路工业路口 |
闯红灯 |
5 |
豫J5L969 |
2017年11月15日09时00分 |
范县板桥路杏坛路口 |
违法停车 |
6 |
豫JA7672 |
2017年11月15日11时00分 |
范县板桥路杏坛路口 |
违法停车 |
7 |
豫JZ5097 |
2017年11月15日11时23分 |
范县黄河路人民大道路口 |
违法停车 |
8 |
豫JUM606 |
2017年11月16日08时49分 |
范县睦邻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
违法停车 |
9 |
豫J0W875 |
2017年11月16日17时17分 |
范县人民大道与中原路口 |
违法停车 |
10 |
豫JC2729 |
2017年11月23日09时47分 |
范县人民大道中原路口 |
逆行 |
危险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
2017年11月14日15时30分,王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驶至台前县林张路豫鲁交界处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对王某某采集血样,经濮阳龙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所对王某某的血样鉴定,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72mg/100m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
2017年11月20日15时5分,玄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的行至台前县夹陈公路15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玄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玄某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信息来自畅通濮阳,掌上濮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