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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都市报
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56名自然人、6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单予以公开曝光。
据悉,这些失信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的金额最少为3000余元,最多高达200余万元。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56名自然人、6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单予以公开曝光,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并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