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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一审获刑十年 搞权钱交易

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一审获刑十年 搞权钱交易

12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受贿案公开宣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洪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罗洪祥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罗洪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春节前至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罗洪祥利用担任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济南铁路局青岛普集路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青岛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济南铁路局副总工程师兼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房改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孟某某、中铁二局济南铁路局青岛职工住宅楼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胶济客运专线青岛北客站工程指挥部指挥长任某某等7个个人或单位,在工程承揽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552564万元。

【他的人生列车,如何开出轨道】

一幅画拉下马:落马国企高管供出罗洪祥

现年61岁的罗洪祥,曾经手握审批大权,每年数百亿元的建设资金从他笔下签出,各种利益诱惑也纷至沓来。因为屡屡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这个38年的“老铁路”在最后关头滑出了正常的人生轨道。

2015年4月14日傍晚,下班回到家准备吃晚饭的罗洪祥被潍坊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带走。早在2013年9月份,山东省检察院就接到案件线索:中直某公司一原负责人因犯受贿罪被起诉,此人供述,曾送给济南市铁路局副局长罗洪祥一幅名人字画,价值20万元。检察机关初查时,罗洪祥矢口否认,声称自己根本没见过这幅画。由于只是单方口供,查无实据,当时并没有对其正式立案。然而,也正是这次初查,办案人员发现了罗洪祥犯罪的蛛丝马迹。最终,2015年4月,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潍坊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罗洪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选择性受贿:工程质量好的熟人送钱才收

在铁路建设领域深耕多年的罗洪祥,深知自己所居职位的重要性。因此,平时罗洪祥格外谨慎,并不是谁送来的钱都收,只有那些干工程质量过硬、自己信得过的熟人送来的钱,罗洪祥才收下。

2012年,已经57岁并升任济南铁路局副局长的罗洪祥,开始考虑退休后的养老去处,相中了崂山区一处190平方米的精装公寓,总价910多万元。但罗洪祥并没有这么多钱。这时,陪他去看房的孟某某说:“大哥放心,你有多少钱出多少钱,剩下的我来付。”最终,罗洪祥拿出590万元,剩下的320余万元由孟某某出,买下了这套房子。这一笔,是检方指控罗洪祥受贿最大的一笔。

比罗洪祥小7岁的孟某某曾是某国有银行即墨支行的副行长,1998年前后,罗洪祥因工作关系和孟某某结识,后两人发展为称兄道弟的好朋友。不久,孟某某下海经商。此时,罗洪祥已是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青岛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从2000年起,罗洪祥开始给孟某某介绍一些几百万元的“小活”,后来,逐渐把上千万元的工程也交给他。据统计,2007年至2015年,罗洪祥帮孟某某承揽的工程总额达1.2亿元。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