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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评测机构”曝光某连锁便利店“10座城市的21家便利店在售卖过期食品,临期食品不下架”。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如此大规模的“售卖过期食品”固然让人触目惊心,更精彩的地方在于:当事连锁店出示监控视频显示被该评测机构“构陷”,若干专业人士也对该“爆料”的真实性提出了严重质疑,而该评测机构迄今并没有做出有力的回应。
“过期食品”一直是食品安全新闻中的热门话题,国家法规对“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会进行严厉处罚——在许多人眼里,“过期食品”就等同于“有毒有害食品”,甚至把“临期食品”也当做洪水猛兽,避之不及。
所谓“过期食品”,是过了保质期的食品;而“临期食品”,则是“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关于保质期、过期、临期与食品安全的关系,许多人都存在着误解。下面来进行一下梳理:
1、 保质期是厂家的一个承诺,它表示厂家保证在该期限内,产品的风味、口感、营养、安全都符合产品的设定。这种“保证”只是一种责任保证,并不意味着产品在保质期内就“绝对不会有问题”,其真实意思是如果产品不符合设定的标准,厂家承担一切后果。这就跟买一辆新的汽车或者一台电器,会有一个“保修期”——它并不意味着汽车或者电器在保修期内“绝对不会出问题”,而只表示出了问题厂家会承担而已。过了保质期,也并不意味着汽车或者电器就不能用了,而是出现问题厂家不再负责,要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2、 保质期是针对预包装食品的。生鲜、散装或者现制食品,就无所谓保质期,大家在家里自己做的食物,也无所谓保质期。保质期的“保质”前提是包装完好(所以只有预包装食品才有保质期),并且满足产品要求的储存条件。经常有媒体报道“保质期内的酱油用了一周就生了蛆”,是对“保质期”的胡乱理解。酱油一旦打开,“保质”就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厂家无法再承诺担保了。
3、 保质期是厂家自己确定的。同一种产品,不同的厂家可以标示不同的保质期。有些产品的保质期国家标准有参考标准,但具体时间还是要由厂家自己来决定。产品能够在多长的时间内保持品质,取决于食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而标示多长的保质期则取决于厂家对物流和销售周期等因素的掌控。
4、 过期食品修改保质期是一个极其愚蠢的操作,虽然确实有厂家和经销商这么做。如果过期之后食品没有变坏,那么完全可以一开始就标注更长的保质期;如果过期之后食品已经变坏,那么修改保质期之后厂家依然要承担产品变坏的后果。
5、 大多数厂家标注的保质期都会留下较长的“余量”,比如试验确定产品在9个月内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那么保质期可能只标为6个月。这是为了保证在生产出现波动的情况下,产品依然满足保质要求。这其实是厂家的自我保护,也使得稍微过期的食品实际上完全可以食用。
6、 “保质期”所保的“质”并不仅仅是安全性,更多情况是风味、口感和外观。也就是说,很多食品设定的“保质期”,其实是指过期了之后风味口感可能有所变化,而不是安全性下降或者“不能吃”了。一般说来,超市常温货架上的食品和冷冻销售的食品都是这种情况,只要包装完好,过期了一段时间也还是可以安全食用的。
7、 超市里冷藏销售的食品,一般保质期较短,最先“变质”的指标往往也是微生物。这类食品“过期”之后,出现安全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所以不建议食用。
8、 对“临期食品”的恐慌是一个炒作出来的问题。按照食品保质期的概念,临期食品毫无问题,强制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并不是一种合理要求,而是对超市正常经营的不合理干涉。产品过期之后就不能销售,所以超市可能选择把“临期食品”单列出来降价促销。这是一种减少经营损失的商业操作,并不是因为临期食品有什么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临期食品降价促销,那么购买它们是一种很实惠的选择。
9、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在食品包装上明确标注,虽然监管部门对过期食品留在货架上有严厉处罚,但消费者也应该养成自己查看的习惯。如果多数消费者有查看保质期的习惯,那么把过期食品留在货架上就完全不符合商家利益。
来源:松鼠云无心
编辑:c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