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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供电公司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认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中国江西网纪检监察频道讯(罗亚毅 冯亚棣 )   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11月下旬起,万载县供电公司认真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项,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年末岁月和元旦、春节“双节”来临前夕,万载县供电公司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嫁娶等事宜不宜大操大办,坚决与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党员干部更要做好表率。

一是党员和中层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祖父母(包含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礼或葬礼等红白喜事;

二是婚丧嫁娶等事宜提倡文明节俭,宴请范围只宜亲属、同学及好友;

三是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禁止动用公车,禁止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花圈、挽联除外)、礼金,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禁止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严禁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四是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禁止搞有损社会公德的装扮、打闹、游街等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五是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宴请等事宜应事前报告,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写婚嫁事宜报告单,向公司纪委书面报告(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人员范围、使用车辆等内容)。丧葬事宜应及时电话报告,待丧葬事宜结束后10天内,填写丧葬事宜报告单(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收取礼金、使用车辆等情况)。公司领导干部(含退二线领导)向市公司纪委申报,公司党员干部向公司纪委申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万载县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