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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伢子因为偷财神菩萨被判缓刑,无知惹的祸……

民间有一种说法

把偷来的菩萨“供”在家里

能够转运

去年横跨宁乡和湘乡

偷了13尊菩萨的五大飞贼

一开始也是相信传说的

不过后来他们发现

“供”菩萨,不如卖菩萨来钱快

于是再也不能够保持心灵的纯洁

最终受到了警察蜀黍的“点化”

而宁乡双江口镇的袁某某

由于父母过世早

只读了小学一年级便辍学

大字不识一个

之后的人生经历也多有不顺

实在是穷怕了

于是他想起来那个传说

2018年6月20日那天

袁某某赶到当地山园村三郎庙

将神龛上一尊财神菩萨塑像盗走

7月7日

守庙人发现异常并报警

当日,袁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但是他已经将菩萨以1000元的价格

转手程某某藏于其家中

后程某某虽将菩萨返还庙中

依然免不了因为收赃

被公安机关科以行政处罚

经鉴定

这尊已流浪多处的财神菩萨塑像

价值4200元

据袁某某叔爷说

袁某某确实是因为相信

偷财神供奉在家里能够发财

没想到会涉嫌盗窃

也是因为无知

现在他很后悔

2019年7月24日

袁某某因犯盗窃罪

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宣告缓刑4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希望通过这件事

袁某某能够意识到

只有脚踏实地、勤劳肯干

才是发家致富的最佳途径

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宁乡零碎味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