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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23年前杀情人:看守所里睡得最香(图)
来源:北京晨报

   误杀情妇23年后自首,被取保候审吐露心迹——


   记者昨天获悉,误杀“情妇”投案自首的嫌犯范某被取保候审。采访中,范某向记者吐露心迹:“20多年来,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想起她躺在冰冷肮脏的厕所地下,这种感觉比死还难受。”


   不堪骚扰厂长失手杀“情妇”


   葫芦河村位于昌平小汤山镇,村西边是发现尸体的农贸市场。昨天,穿过一条条蜿蜒的小路,记者来到了一间贴着“福”字的银白色铁皮门前,一进门,范老汉正在家里浇花,知道记者的来意后,他先点了支烟。


   “一切一切全抹了!”提起23年前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范老汉不禁老泪横流。他1956年参加工作,由于能力强,先后担任过公社队长和三家工厂的厂长,在村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在粮食紧缺的年代里,还能富余些许口粮的范老汉就常常周济村里缺粮的人。平时谁有困难他都会尽力帮助,村里的人一提到老范,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和阿珠刚认识时候,她34岁,我们都有自己的家庭,我当时在别的村里一家豆制品厂当厂长,阿珠是那个厂里的工人。1982年10月的一天,阿珠来到我办公室找我借钱。当时,屋里只有我一个人值班。根据规定,厂里的钱不能借给个人,可阿珠说着就搂住了我的脖子,并威胁说:‘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嚷嚷,让大家都以为咱们俩有不正当关系。’1983年4月26日,阿珠又来找我,要我离婚,当时我就把她往屋外推,正好屋外有一个大铁墩子,阿珠没站住,头撞在了大铁墩子上,躺在地上就没了动静。我赶忙冲过去,可已经不行了。”


   梦魇缠绕二十年没吃过舒心饭


   老范把阿珠的尸体埋在了工厂厕所地下。随着铺上水泥地面,厕所的地面也被抹上了,可范老汉心中的石头却没有从此落地。阿珠死后,老范的身体越发消瘦,胃部痉挛,不时隐隐作痛,20多年没吃过一顿舒心饭。在厂里,他几乎天天都会经过阿珠安睡的地方,梦魇也一直缠绕着他,“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想起她躺在冰冷肮脏的厕所地下,这种感觉比死还难受”。


   两年后,他编了个理由辞去厂长一职,来到距离村子较远的地方养鱼、看门。可阿珠毕竟是死在葫芦河村,一进村,范老汉就会下意识地向那个地方瞥,心里颤一下。“若没那件事,也许我还在当厂长。”发生这事后,性格敞亮的他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交谈,老街坊们只是感觉到老范变了,但原因大家都不清楚。


   “我曾经想过搬离这个是非之地,眼不见心不烦。”范老汉站起身,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抚摸着家里的东西,“这是祖宅,祖祖辈辈住在这儿,我都习惯了。而且我不想给儿女添麻烦,只想埋在心里,默默承受自造的孽。”


   事件回放


   今年4月9日,在昌平区小汤山镇葫芦河村西边农贸市场工地上,工人挖出了一具穿戴整齐、完整的尸骨。警方判断,该尸体埋葬时间在1983年以前,在1983年,这里是一家工厂的厕所。就在警方调查时,4月11日,一年过七旬的老人范某来到昌平公安分局自首,揭开了尘封23年、由于不堪情妇的纠缠而引发的一宗误杀案。


   暂时解脱在看守所里睡得最香


   今年4月9日,在村口市场的施工工地,工人挖出了一具穿戴整齐、完整的尸骨。警方四处走访却没有任何进展。


   “警察一开始也找我谈过两次,我没说,可是等他们一走,我这心里就一直犯嘀咕。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一闭眼仿佛就能看到阿珠站在我面前,或是老街坊们一齐指着脊梁骨骂:‘老范是懦夫!’两天后,我终于想通了,我不能为了一己私欲而让村里人心惶惶,让这么多无辜的人成为被怀疑的对象。”范老汉这样解释他自首的原因。


   “这是一个无头公案,我不说警察很难查出来。但说出来后,我心里踏实多了,压在心底多年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可是这事一出,原先在老街坊心里乐于助人、善良的形象就全毁了。”范老汉自首的消息迅速传遍全村,村民们先是惊讶,后又纷纷猜侧,一时间,想了解真相的村民们踏破了范家的门槛。老范回家后,过来问的就更多了。“在看守所的那段日子里,我吃得最香,睡得最好,这20多年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可这一放出来,我反而压力重重,我不敢面对他们,他们每一句安慰话在我心里都像针扎一样痛。”


   对于今后的打算,老范无奈地摇头:“过一天算一天吧。他们还没有起诉我,不过我已经做好思想准备了。”记者从昌平警方获悉,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范某被取保候审。


   受害家属民事赔偿难受理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最长的追诉时效为20年,若从犯罪发生至被发现时已过20年则不再追诉。“20年以后认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具体到此案,范老汉并非是大奸大恶之人,社会评价也不差,不属于“有必要”的情节,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阿珠的子女是在二十年后才知道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使起诉至法院主张民事赔偿,法院一般也不会受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