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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社局转发招聘信息“转正后交社保” 涉事公司回应:介意勿投简历

近日,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南宁市人社局)官方公众号上,推送发布了某公司招聘简章,简章中提到某岗位“转正后交社保”。30日,该公司相关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该岗位试用期2个月,转正之后才交社保,也不会补交试用期社保,求职者如果介意,就不要投简历。

“南宁人社”公众号推送的企业招聘信息截图

对此,南宁市人社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官方号发布这则招聘信息确实有些不合适,稍后会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6月29日,南宁市人社局官方公众号“南宁人社”推送了南宁邕宁区多家企业的招工信息。其中,广西鑫晟源电力工程公司招聘简章里提到:招聘1名行政文员,要求电力建筑类行政相关专业,薪资待遇3500-4000元/月,转正后交社保。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30日上午,该招工信息仍未删除。

有网友表示:“转正后交社保,人社局这是同意默许?”

30日,上游新闻记者与该公司联系人黄女士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公司的确在招聘1名行政文员,年龄要求在30-40岁,薪资待遇为3500-4000元/月。对于招聘简章上提及的“转正后交社保”,黄女士表示,因为有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里,会评价新入职者是否具备相关岗位的能力,“如果不适应的话,那前面(试用期)给你交社保也没意思啊!”

黄女士还表示,转正之后不会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公司规定就是这样,如果介意的话,就不要投简历。”

转正后交社保,是否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南宁市人社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且必须在实际劳动关系发生30日内。如果不缴纳,就是违法违规,劳动者可以投诉。

对此,南宁市人社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官方号发布这则招聘信息确实有些不合适,稍后会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对于该公司试用期2个月不交社保的规定,工作人员表示会转交到相关经办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南宁市人社局服务热线提醒,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类似情况,可以到人力社保部门参保管理科或者稽核风控科投诉,工作人员会核实督促,尽快让公司为员工参保,如果公司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上游新闻   记者 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