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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分餐制 这些文明行为将有法可依
 7月28日—29日召开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审查予批准施行,为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标本兼治创文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正在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广州凝聚起更广泛的全民力量。

      1.倡导健康理念:提倡患传染性疾病戴口罩;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出行时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节约水、电力、燃油、天然气等资源,理性消费等。

  2.倡导守望相助:提倡守望相助、互相关爱, 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具备救护技能的公民,在他人出现伤病或者处于其他生命健康危险时,实施现场救护。鼓励为有需要帮助的人拨打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以及119火警电话等紧急服务类电话,帮助其寻求救助。

  3.倡导特殊关爱:关爱和尊重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为其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的设施、信息和服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倡导为老、弱、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让座。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设立爱心服务点、公益阅读点,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用水、餐食加热、遮风避雨、看书读报等便利服务。

  4.倡导见义勇为:鼓励和支持公民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对符合见义勇为确认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确认,并给予奖励和保障。

  5.倡导无偿捐献:鼓励和支持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组织及器官等行为。

  6.倡导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依法设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相关单位应当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和保障。

  7.倡导慈善公益:鼓励和支持参与扶贫、扶老、助残、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环境保护等慈善公益活动,保护慈善公益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倡导心理关怀:鼓励和支持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危机干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