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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凭牌上路

5月15日,江苏省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注册登记、领取牌照,权属发生转移要变更登记,灭失报废要注销登记。

昨天,记者来到睢宁县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处看到,数十名市民来此为电动车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据介绍,当前我县共有21处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其中20处分布在全县的20家派出所内,1处在车管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只能在车管所进行现场登记挂牌,旧国标及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辆可在21处登记点中就近登记,领取临时过渡牌。领取牌照时,车主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一般为居民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此次登记上牌业务只针对两轮电动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不在此登记范围。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一是通过公众号申请,公众号只能申请临时过渡牌。即车主通过关注“方向家”公众号,在“个人中心”选择“电动自行车业务”进行上传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及相关照片,通过审核后,车主凭身份证及电子备案信息(二维码)到注册时选择的上牌点领取号牌。二是现场登记,即由工作人员登录手机APP,登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并牌照上传,且需车主在签字版签名后提交。

当前睢宁县已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有5万辆,接下来睢宁县将迎来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高峰,睢宁县公安局车管所提醒,市民朋友最好在6月20号之前完成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挂牌工作,以便出行。

来源:睢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