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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新,注重激励 ,提升党员积分管理操作性

日前,回龙铺镇党委印发《回龙铺镇机关党员“一定三务三评”积分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回发〔2019〕1号,后简称《积分细则》),规定从2019年1月起,在机关2个党支部和全体机关党员中正式施行积分管理考核。《积分细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一定三务三评”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同时又充分结合乡镇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特点,紧紧围绕破解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评价难、执行难等难点、“痛点”,在多个方面、各个环节上进行了周密考量和积极创新,为全镇党员分类积分管理作出了示范和探索。

01

制定过程数易其稿,注重民主集中

2018年11月8日,回龙铺镇机关党总支成立选举大会上,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市委组织部积分管理文件进行了集体学习传达,并明确了全镇机关党员、农村党员等各类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起草责任人,确保责任上肩。随后,机关党员实施细则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委员起草初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机关党总支书记逐句逐段修改。整个起草过程,草案提交机关党总支支委会审议2次,分别在四个党小组会上听取意见1轮,两个党支部微信群里公开征求意见1轮,再提请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1次,反复修改不少于10稿,最终以2019年镇党委1号文件印发执行。通过民主集中过程,增加了党员的参与度,减少了党员内心的抗拒性。


02

履行义务严管厚爱,注重正向激励

履行义务分方面,《积分细则》围绕将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落实到每名党员这一原则来进一步细化。比如对于交党费,规定一次交多月、迟交、未足额交等情形的不能积分。对于遵守规章制度,规定当月未提交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的不能积分。同时,面向全体党员,若全年都是通过和包支付方式,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或提前完成干部培训网络课堂年度规定学时任务的,都会给予适当加分。而扣分项只针对党支部书记,即全年未给党员讲党课的书记将被严厉扣分。其它党员未设扣分项。通过这些措施,既严格要求党员落实基本组织生活,又旗帜鲜明鼓励党员踊跃参与支部工作。

03

完成任务紧贴中心,注重可评判性

完成任务分方面,为了便于积分评价,《积分细则》采取了如下创新措施:

一是积分时间上,规定每季度的3、6、9、12月下旬进行评分。

二是积分评判上,将完成任务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数,并对每个档次列出具体评判标准,以便于积分自评和审核。

三是积分程序上,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由党小组长收集汇总后提交给党员本人的分管领导审阅以征求意见,再由支委会审议并报机关党总支审查确定具体积分。

通过这些措施,努力确保积分积得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同时,为体现《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机关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的要求,一方面“优秀”档次评判标准中列出了“全面落实扶贫帮扶走访等规定任务”条款,另一方面特意在12345市民热线等民生诉求办理、工作被通报表扬、先进事迹或工作经验被官媒报道、急难险重任务中奉献担当等方面,设置了完成任务加分项,以鼓励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自觉担当作为。

04

积分机制形成闭环,注重可操作性

为提升党员参与积分管理考核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减轻党小组长、支委会成员在该项工作具体执行中的工作量,《积分细则》明确,党员本人未及时提交每月积分表,党小组长可进行提醒;若提醒后仍未提交积分表的,党小组长或党支部可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对其给予积分。并进一步规定,此情况下视同党员无条件认可党小组长或党支部给予的积分,其对积分结果不能提出异议。通过这一措施,鞭策、督促党员主动参与,按月及时、认真填报积分登记表,让积分管理在具体实施操作上形成“闭环”,确保制度有效运行。


来源:金色回龙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