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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电鱼者昨买5万余尾鱼苗放生
        十名电鱼者昨天买5万余尾鱼苗放生
    我市首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执行到位。
     9月21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布缓刑一年,并于判决生效起10日内放生鱼尾苗1100尾,随后,株洲县人民法院要依法判决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六起案件判处十名被告人向捕捞水域投放鱼苗,共计5万余尾。
     昨日上午,上述六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共出资2.7万余元,从渔场购买鲢鱼雄鱼苗5万余尾,在株洲县龙船镇湘江水域进行增殖放生。
     在现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被告人宣讲法律法规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此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以后绝不会再使用电击手段捕鱼。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不要从事非法捕捞,更不要电击鱼,要为子孙后代们留下宝贵的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