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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港闸区副区长徐斌醉驾被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徐斌日前因醉驾被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记者从南通市纪委获悉,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南通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6月29日,南通交警微信公众号实名公布一批醉驾司机,其中就包括徐斌。

  据南通交警通报,2018年6月16日20时许,徐斌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姚港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在徐斌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23.6mg/100ml血液,涉嫌危险驾驶罪。

  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被实名曝光的这位徐斌,系现任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徐斌。

  港闸区政府官网显示,徐斌曾任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唐闸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1月起任港闸区副区长。

  徐斌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是6月28日下午,徐斌出席污染防治攻坚会(中间白衣者)。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官网 图徐斌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6月28日下午,港闸区召开污染防治攻坚迎查动员会,副区长、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副指挥长、区“263”办公室主任徐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16日晚醉驾被查获后,徐斌首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6月19日下午,港闸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副区长徐斌出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危险驾驶罪其中一种行为类型之一。

  有法律人士表示,血液中乙醇含量超80mg/100ml即被定性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查获后一般可以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再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南通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纪委早已关注到此事,并已介入调查。据其介绍,目前案件还在走法律程序,市纪委将和公安部门保持沟通,视案件情况对其进行处分。

  该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做出违法之事,纪检部门肯定会介入调查处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