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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单双号限行第一天,官方发布权威解读!快看看吧!小心被罚!

1、27日—31日限行期间是否包含节假日除外?30日和31日是周六日。

答:没有节假日除外的规定,30日和31日同样也受限行限制。

2、2018年1月1日—1月31日期间的限行是否节假日除外呢?

答:是的。1月份后就恢复到原来的限行方式,节假日是除外的。1月1日是元旦就不受限行限制了。

3、濮阳各县的限行方式是否会跟随市内的限行方式一样调整?

答:不是。各县还是按照各县级政府发布的通告方式限行。

4、濮阳城区交警是否已经接到最新的限行措施呢?

答:交警们已经接到最新的限行方式,并会按照最新的限行方式开始对机动车进行路面管理,处罚标准和依据没有改变。

5、2018年2月份中有春节,在此期间还会继续限行吗?

答:没有准确答案。按照往年的大气情况来分析2月份的大气情况都会有所好转一些,继续采取限行的可能性不大。

6、2018年1月为什么又把限行时间推后一个月呢?

答:因为按照以往的大气情况看,每年你的1月都是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的时候,而且风力不大,濮阳的地理情况又不适合污染物快速的流动。

7、2017年12月份就剩下这几天有必要改变现行政策吗?

答:通过这些天的限行濮阳的12月份的天气优良天数明显增多,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12月27日—31日改变限号形式是因为在这几天中,根据预报濮阳会出现重污染天气,所以抓紧时间调整了限行方式,是很有必要地。希望大家遵守相关通知规定。

8、我的机动车都是经过环保尾气检测的还用限行吗?

答:要限行的。尾气排放经过检测不能说明你的车子就是没有污染的。现在濮阳市车辆保有量太大,所以经过环保尾气检测的车辆要是受限行要求的。


附:最新限行政策

根据环保、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将出现一次重度污染过程,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精神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禁行区域

晋豫鲁铁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濮瑞路以东、新东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二、限行、禁行时间及规定

(一)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和外埠车辆)。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和外埠车辆)。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

星期一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三)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四)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医疗垃圾运输、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

3、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三、处罚措施

机动车限行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款“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5日

濮阳县也发布了调整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环保、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县将出现一次重度污染过程,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精神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禁行区域


原106国道以西、帝舜大道(新南环)以北、濮上路以东、站南路以南(不含上述道路)县城区内所有城市道路。


二、限行、禁行时间及规定


(一)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和外埠车辆)。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7:00至20: 00,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和外埠车辆)。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在限制时限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

星期一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三)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四)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医疗垃圾运输、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

3、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三、处罚措施


机动车限行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款“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6日


来源:掌上濮阳、濮阳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