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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占停车位 车主望“位”兴叹

 1月6日,网友“蓝希”反映称:“我家小区旁边的商家将公共停车位私自霸占,摆放障碍物,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在此处停车。”



市区漓江路一停车位上,商家摆放的障碍物。

     商铺门前的停车位被“霸占”
    1月9日上午,记者联系网友“蓝希”,来到了市区泰山路北段园丁园小区,记者在小区门前看到,一家商铺门前的停车位上摆放了4个石墩子,不少车主看见这种情况只能另寻其他地方。
     “我家就住在这个小区,因为停车位有限,很多业主会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车位上。现在小区门口的商家却用石墩子把车位占据,导致居民车辆无法在此处停放。”网友“蓝希”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建设路、人民路、海河路、舟山路等主要路段发现,停车位被占用现象比较普遍。

    商户市民说法不一
    1月9日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多数市民对商家的这种做法表示非常不满,并认为不合理。“这种做法太自私。”市民李女士说。
    对此,记者又采访了一些商家。“我们都是开门做生意的,肯定想为顾客留个停车位,有些市民停了车就不见人影了,非常影响店里的生意。”经营水果店的一位商家说,特别是赶上周末的时候,经常有一些市民一停就是一天,有的甚至停两天,来自己店里的顾客反而没有地方停车。”

    私占停车位不合理
    针对商家占用门前停车位的做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停车位属相关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应该为商家私有。部分商家禁止他人停车或私自设置禁止泊车等标识占用公共场地,是不合理的行为。”
    对于市区停车位被非法占用的现象,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敦促商家自觉清理占用物。同时,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商家不自觉,并且认为门前道路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所以造成比较难治理。(王麓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