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村 首页
我县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

10月28日,县发改局主持召开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来自城关地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及职能部门专家等2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宣读了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实施方案。阶梯设置分三级,即第一阶梯水量为四口以内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不超过15吨;第二阶梯水量每户每月不超过25吨;第三阶梯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部分。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四口的,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可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吨。三个阶梯水价级差比例为1:1.5:2,伴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第一、二、三阶梯居民水价价格分别为2.08元/吨、3.12元/吨、4.16元/吨。城区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将于2017年元月1日起执行。

针对新的居民用水价格阶梯方案,每位听证人员发表了各自意见。他们认为,平江优质饮用水稀少,价格相比同类城市低,实行阶梯水价有利于提高市民节约用水意识。

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县作为省直管试点县城2016年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文章来源于平江政府网 县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