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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区就发生一起裸体闹婚事件


今年9月,云南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区就发生一起裸体闹婚事件,两名男子赤身裸体被亲友团绑在树上砸鸡蛋、泼墨水,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云南大理州文明办发布《大理州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要求政府部门动员社会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

《通知》包括禁止在县市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闹婚;禁止出现庸俗下流的歌舞表演、搞笑闹剧以及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乱扔杂物、践踏草地、污染水源等行为;禁止在县市城区公共场所随意燃放鞭炮、鸣放礼炮、抛洒鲜花、彩带等。

对于经现场工作人员劝阻仍坚持不文明闹婚,最后产生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通知》称将由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网友质疑政府“越界”

据新京报报道,《通知》发布后,有网友认为当地政府是对变异的风俗进行制约,有利于提升婚礼文明程度,也有网友提出质疑,称虽然有些闹婚行为较为过火,但是否需要政府发文来“整治”仍然有待商榷,当地政府此举有越界的嫌疑。

对此,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表示,当地政府部门发文干涉的行为,要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方面进行分析。从合法性来看,首先应该讨论政府有没有权利在法律上发布类似禁令及能发布到什么程度。政府发布类似禁令,属于对公民设定义务,而按照法律,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为公民创设义务,若无相关上位法,则这种行文本身没有法定依据。

王旭表示,如果在闹婚过程中,出现了违背法律的情况,诸如出现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关当事人受到严重的人格侮辱与伤害等,可以直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责任,而无需当地政府另行发文。

而在合理性层面,对于一些文化、习惯、价值观等,能否像扑灭犯罪行为一样令行禁止,还有待商榷。王旭认为,社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文化也存在其多元性,对于不触犯法律部分非主流文化,政府应该持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