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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七天住一晚不适后续 甲醛低于0.12毫克/m未超标

星沙七天住一晚不适后续 甲醛低于0.12毫克/m未超标

10月20日,星沙时报报道了《住了一晚喉痛,疑似甲醛中毒》一文,市民刘先生在入住星沙一家七天连锁酒店后感到不适,就诊后疑似急性甲醛中毒。10月27日,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获悉,检测结果已出,酒店两个房间甲醛并未超标。

10月18日,封闭24小时后,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11、515房间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511甲醛为0.05毫克/立方米,515甲醛为0.04毫克/立方米,均在卫生标准值范围内,并未超过0.12毫克/立方米,甲醛未超标。

对于宾馆内,刘先生闻到的刺鼻气味,执法队员龙双表示可能是空气不流通导致。执法人员已经要求宾馆进行整改,对房间进行消毒、加强通风。

龙双介绍,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目前我们对酒店进行的检查重点是证照是否齐全,下阶段将加强对空气质量的检查,希望酒店主动邀请第三方检测,如实公示检测结果。”龙双表示,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的,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来源:星沙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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