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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张调解书 当事双方省几十万诉讼费

长沙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张调解书 当事双方省几十万诉讼费

人民调解网络配图

人民调解制度一直被西方誉为“东方经验”,对于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长沙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跨越两地涉及千万元的经济纠纷,让当事双方既省了力,又省了心。

2014年9月,湖南株洲的甲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湖南长沙乙公司申请典当借款一千万元整,借款期限为6个月,为确保债务的履行,甲公司以其多套房产为该笔典当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曾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其后因企业自身经营困难,再没有进行还款。之后即便乙多次催款,甲仍没有偿还,矛盾激发。

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按照诉讼途径,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所在地县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又按照法院层级管辖的原则,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案子必须受株洲市中级人员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走下来,需要双方两地奔波,不仅将耗费大把的精力,还可能产生不小的开支。

随后,长沙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此案,通过最便捷的途径化解矛盾。经过调解员多次积极主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双方达成初步协议:甲公司承诺以分期还款的方式清偿全部债务,且承担其余相应的应予以支付的费用。

可是就在案件即将落成时,乙公司出现了犹豫。“他们认为案件涉及金额大,没有走诉讼途径,不知道这张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人员介绍。为了打消乙方公司代理人的顾虑,调解员及时向当事人提出了司法确认的建议,当事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字后立即前往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在对人民调解协议审查后依法确认了该调解协议的效力,当即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调解,不仅让这起久拖不决的矛盾得以化解,还给当事双方至少省下了几十万元的诉讼费用,既节约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

(来源:星沙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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