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街道 首页
长沙县对星沙方略城市广场违法私拆飘窗业主不予不动产登记

私拆飘窗网络配图

2016年6月,长沙县规建局向县行政执法局送达《关于方略城市广场业主违规拆除室内飘窗的案件移送函》。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调查后发现,该小区共有103户业主存在违法拆除室内飘窗处承重框架梁、板和钢筋的情况,专业公司初步评估认为业主行为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减少房屋使用寿命。限期改正通知书下达后,大部分业主仍未整改到位。

近日,县行政执法局将这些违法业主的详细情况函告县国土局,敦促暂缓办理其不动产登记业务。

6月至今,县行政执法局与规建、住保、国土和星沙街道等部门联合依法对该小区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先后21次到达现场制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势头。

同时,对仍在进行装修施工的9户违法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且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停止其施工作业;联合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其他94户已完成装修投入使用的业主,要求其配合执法部门接受调查,但大多数没有配合。

由于大部分业主不出面,且上门调查询问时又不在家,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致函县国土局,向其通报方略城市广场103户业主的违法建设情况,建议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依法处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业主必须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恢复房屋结构原貌,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该局还会对其他小区开展排查,如发现类似违法建设行为,将依法处置。(来源:星沙时报)

更多长沙县资讯信息请持续关注鸿蒙长沙县首个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