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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鼓励和引导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动退出

红网宁乡站9月8日讯(分站记者 邬艳)9月7日,湖南省宁乡县召开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动员大会,鼓励和引导宁乡县应退出的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动退出,明确到2017年底,全县退出生产企业38家以上,保留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达标生产。宁乡县委副书记刘亮,县政府党组成员文平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符合下列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坚决落实退出要求: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该依法予以退出的;违反国土、林业、环保、规划、水务、规建、消防、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自2014年3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全国烟花爆竹攻坚工作开始之日)起,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两证在有效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申请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会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并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必须在2016年申请退出;2017年12月31日以后,符合退出条件,又不主动申请退出的,将依法强制关闭且不享受退出相关政策。保留的生产企业必须达到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会议还就相关奖补政策进行了明确。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即日起,可提出高温复工验收申请,通过验收合格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可在2016年9月10日起复工生产。


刘亮指出,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要高度重视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把握好“五个”重点,做到吃透政策、公平公正、严格操作、行业自律自强、确保安全,要强化保障,加强领导、浓厚氛围、严格督查,确保退出工作有序有效。

转载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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