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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专业公司入户除四害 收钱后却消失了


“除四害”公司上门服务,本以为是好事,可交了钱后,公司就“人间蒸发”了,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查,发现这家公司根本不存在。近日,多名源昌名都城小区的业主大呼上当,更让他们生气的是,他们认为小区物业在这过程中起到“帮凶”的作用,正是物业在公告中向他们推荐了该“除四害”公司,才使得他们一步步陷入了骗局。

近日,小区业主王先生希望提醒其他市民不要再上同样的当。

讲述

男子入户“除四害”收钱后“人间蒸发”

7月14日,家住名都城的王先生和妻子都在家中。“叮咚叮咚”,门铃响起,王先生的妻子开门,看到保安带着一名男子,男子称自己是来“除四害”,“是物业让我来的”。王先生的妻子想到前一天小区大门处物业贴的告示,提到物业组织人员来“除四害”。不疑有他,王先生的妻子将对方迎进了屋内。

王先生上下打量了来人,对方身着专业制服,背着一个白色喷雾器,里面装着液体,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保乐有害生物防治中心”,与物业告示中所提到的“除四害”公司吻合。

“这个人口才很好,问什么他都对答如流。”王先生回忆,男子说他们的公司在泉州地税局旁边,是市疾控中心下属公司,药剂是防疫站配的。男子自然地回答,加上对其公司专业水平的介绍,让王先生的防范意识大大减少。

男子提出了收取服务费的要求,服务期限为一年,小周期300元,两个月服务一次,大周期600元,一个月服务一次。王先生家深受“四害”困扰,便选择小周期服务。在收款时,男子让王先生在一个小册子上签字,上面已经有几十个住户的名字。男子还给王先生开了收据,当王先生要求开具发票时,对方表示明天给他开。

接着,男子提着喷雾器四处喷射,架势十分专业,对一些水管处也不放过,这让王先生彻底放下了戒心,甚至要求男子帮他老家的房子也除下“四害”,并当场就给了300元,这次连收据都没开。

第二天,王先生给这名男子打电话要求开发票时,对方回答“没空”。再过一天,该男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这时候,王先生感觉不对劲,到南安市疾控中心咨询,才知道“除四害”一直是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并没有承包给其他人,并且只在公共区域,不会入户。更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保乐有害生物防治中心”,发现根本没有这家公司。

小区业主张先生也是受害人之一,他告诉记者,7月14日,保安同样带着“保乐”工作人员进到他家里。当时他并没有产生怀疑,除了因为物业公告上的推荐,他还想到市政府上个月刚刚进行过“消杀”,以为也是“保乐”做的。

张先生说,“保乐”工作人员给他看一本册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业主的签字,其中包括一些他认识的业主,这让他彻底放下了戒心,花了300元做了一个为期一年的小周期。但事后他问过花名册上的业主,才知道他们根本就没签字,也没花钱“除四害”。这让张先生起了疑心,可再联系“保乐”时,对方各种推脱,不愿现身,最后彻底“人间蒸发”了。

物业

赔偿业主各300元至今未作公开回应

王先生找到物业,才知道小区内遇到相同情况的还有4家住户,而物业给出的解释是“这些人是主动来找物业的”“我们没有带这些人入户”。

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让业主满意,他们要求物业贴出告示,提醒其他业主不要上当受骗,并且公开道歉。王先生认为,物业存在重大过失,在没有事先核实这些人的身份就贴出公告误导业主,导致业主被骗。但物业拒绝了他的要求。

王先生告诉记者,事后物业向他赔了300元,但他认为物业的举止更说明他们心虚。

和王先生相同,物业赔偿了张先生300元。但张先生告诉记者,物业答应他会贴公告,提醒其他业主注意骗子,“但直到现在,我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公告”。

物业与“保乐”公司是什么关系?物业是“帮凶”还是“受害者”?带着疑问,22日上午11时,记者找到名都城的物业——厦门源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名都城物业管理处。记者表明来意,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负责人不在,记者随即留下名片,希望负责人回来后联系记者。但直到昨晚9时,记者仍未接到该负责人电话。

部门

“除四害”均免费不会委托第三方

昨日,南安市疾控中心主任叶文迪明确告诉记者,市疾控中心没有任何下属公司,市政府每年2次的“消杀”行动,都是由市疾控中心免费去做的,不会委托给第三方。

叶文迪表示,“消杀”只在公共区域,如果有必要发药到居民处,也只会让社区居委会负责,而且是免费的。他还提醒市民,他们对室内进行“消杀”只会免费发药,不会采用喷雾方式。

因为金额较小,被骗业主都没有选择报警。记者联系了溪美派出所,民警表示,这种情况涉嫌欺诈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属于市场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应该找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12315投诉台,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情况不符合他们的立案条件,只有明确被投诉方,有对方的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他们才能立案,而“保乐”属于流动“经营”,他们没有办法进行管理。

律师

业主可要求返还款项物业或应担责

面对这种情况,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典忠表示,由于“保乐有害生物防治中心”并不存在,可以肯定服务提供方没有相应的资质,涉嫌欺诈,业主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服务提供方返还收取的款项,并要求一定的赔偿。当然,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前提是明确这次服务提供方的真实身份,否则相关部门也无法进行处理。

其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是物业的职责,超出物业服务合同范围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的额外费用,业主有权拒绝。本次以物业名义统一安排服务小区业主的“除四害”明显属于非日常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物业在公告中明确提到由物业组织统一服务业主的行为,该行为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则本次的费用应当由物业承担,如业主已经支出的应由物业返还给业主,除非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另行约定。


来源:南安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