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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关于山西的历史你知道吗?

山西省自古就有人类活动的迹象,并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根据中国最早的史书《禹贡》记载,山西地区最早为冀州之域,后为并州、以及司隶校尉部之西北境。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达三千年之久,素有“中国古代文化博物馆”之美称。下川遗址西侯度文化丁村文化遗址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有了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传说中的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炎帝都曾把山西作为活动的主要地区。中国史前三大伟人尧、舜、禹,都曾在山西境内建都立业。
山西古代又称并州古属冀州之域,虞舜以冀州南北太远,分置并州。应邵曰:“地在两谷之间,故曰并州。”夏仍为冀州地,周曰并州。《周礼·职方》:“正北曰并州,其山镇曰恒山,薮曰昭余祁,川曰滹沱、呕夷;浸曰涞、易。”据《舆地广记》载,周并州包括今山西全境和河北、内蒙部分地区。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政权夏朝也建立在山西南部。商代,山西是商的主要统治区。周代,晋国由山西境内崛兴,晋文公曾为春秋五霸之一。[1] 
山西在春秋时为晋国,故后世简称山西为晋。按,晋,西周侯国,姬姓。周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传子燮父,因地邻晋水,改国名为晋。晋极盛时,疆域有今山西大部地区、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和陕西的一角。春秋后期六卿逐渐强大,国力日渐削弱,至公元前376年为韩、赵、魏三家所瓜分。
战国时称瓜分晋国的韩、赵、魏为三晋。《商君书·徕民》:“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战国策·赵策》:“三晋合而秦弱,三晋离而秦强。”后世以三晋之地大部在山西,故别称山西为三晋。
秦、汉、魏、晋时期,山西无论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秦置太原、上党、河东、雁门、代等郡。汉汉武帝元封中年置并州,统领太原、上党、雁门、定襄、西河、云中六郡;其时,河东郡属司隶,代郡属幽州。东汉时,并州始治晋阳,建安十八年(213)并州并入冀州。
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复置并州,晋因之,永嘉后陷。
东晋太元中年(383),西燕慕容永称帝,分置建兴郡(今晋城全境),隶司州。建兴是南北冲要,地势险要,尔朱荣曾以司马子如为建兴太守,令其以三千骑兵镇守建兴。
北魏皇始元年(396)仍属并州。天兴元年(398)迁都平城,置司州,另置秦、东雍、朔、肆、汾五州。太和十八年(494)迁都洛阳后,改司州为恒州,另置建、朔、晋、显、蔚五州。
南北朝时期,山西是北朝统治的中心地带,而且北魏曾以平城(今大同)为都,之后的东魏、北齐也曾以晋阳(今太原)为“陪都”,以河东(今运城)、建兴(今晋城)为屏障,这对促进山西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隋炀帝以李渊为山西河东道慰抚大使,山西之名始于此。
唐太宗李世民起兵太原,建立了大唐王朝,由此,山西被唐太宗认为是“龙兴”之地,一直把山西作为唐帝国的腹脏地区,封太原为唐王朝的“北都”、“北京”。有唐一代,山西一直以其特殊的地位和发达的经济、文化称著于世。
到五代十国,山西仍然对中国北方的政治、军事形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五代周广顺元年(951),刘崇据太原,是为北汉。辖并、汾、辽、沁、石、忻、代、岚、宪、隆等州。郭威据开封,是为后周。辖泽、潞等州。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灭北汉,改置河东路。辽重熙十三年(1044)晋北分置西京道。
宋辽时期,山西进一步繁荣,是中国北方经济、文化的主要发达地区,泽、潞的铁煤、丝绸、硫磺,河东的盐名扬天下。[1] 
金为河东、西京两路,天会六年(1128)又分河东路为河东南路、河东北路。[1] 
元代,全国共11个行省,山西与山东、河北,并称为元朝“腹地”,大同、平阳(今临汾)、太原三城则成为黄河流域的著名都会。当时山西商业的发达、经济的繁荣、文化的昌明,曾受到当时来中国旅行的意大利伟大旅行家马可·波罗的盛赞。
明洪武元年(1368)置山西行中书省,九年(1376)改为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辖太原、大同、平阳、泽州、潞安、汾州六府,辽、沁二直隶州。其时,山西等处按察司分设冀宁、冀南、冀北、河东四道,兼察诸府、州,是为省设道之始。
明代,山西的商业迅猛发展,曾领全国之先。特别是晋商十分活跃,威震海内外,其足迹东出日本,北抵沙俄,开辟了著名的万里茶路、草原丝绸之路,最著名的是山西票号,可谓中国金融之鼻祖。
明代沈思孝在《晋录》里的描述最为出名,广为研究者所征引:“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有人以太行山之左右,称山西为山右、山东为山左。谢肇淛《五杂俎》卷四称:“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即今安徽),江北则推山右”; “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即是。
清为山西省,领太原、平阳、蒲州、潞安、汾州、泽州、大同、宁武、朔平九府,平定、忻、代、保德、霍、解、绛、隰、沁、辽十州,归化城、宁远 托克托、清水河、萨拉齐、和林格尔六厅,以冀宁道、雁平道、河东道、归绥道兼察之。
清代,晋商足迹进一步遍布天下,形成乔、常、曹、侯、渠、亢、范、孔等晋商八大家,此外还建有许多商业会馆,如山西会馆、山陕会馆、潞泽会馆等。[1] 


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山西的经济、文化发展受到严重破坏。民国元年(1912)原归绥道所属地区脱离山西建为绥远省,即今内蒙古自治区。民国三年(1914)五月分设冀宁道雁门道、河东道,十九年(1930)废道。[1]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西人民进行了更加顽强的斗争,在三晋大地上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百团大战平型关大捷上党战役等。以太行山、五台山、吕梁山为依托建立了晋冀鲁豫晋察冀晋绥根据地,在我省境内设太行、太岳、北岳、晋西北等行署,领导人民坚持对敌斗争。


1949年4月,全省解放。9月,成立了山西省人民政府,从此揭开了山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新篇章。几十年来,山西人民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为重大贡献。


综述

2014年,山西省生产总值12759.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8.1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6.2%;第二产业增加值6343.3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9.7%;第三产业增加值5628.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4.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5064元,按2014年平均汇率计算为5708美元。
2014年,山西省公共财政收入1820.1亿元。税收收入1133.8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共计完成税收924.4亿元。公共财政支出3096.3亿元。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民生支出2583.1亿元,民生支出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83.4%。

第一产业

2014年,山西省农作物种植面积3840.5千公顷。其中,粮食种植面积3286.4千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29.7千公顷;棉花种植面积18.7千公顷。在粮食种植面积中,玉米种植面积1676.5千公顷;小麦种植面积673.9千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330.8万吨。其中,夏粮260.3万吨;秋粮1070.5万吨。
2014年,山西省完成造林307.9千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03.5千公顷。全年木材产量15.6万立方米。
2014年,山西省猪牛羊肉总产量76.7万吨。其中,猪肉产量64.2万吨;牛肉产量5.8万吨;羊肉产量6.7万吨。生猪存栏514.7万头,生猪出栏837.3万头。牛奶产量96.2万吨;禽蛋产量83.7万吨;水产品产量5.1万吨。
2014年,山西省农业机械总动力3286.2万千瓦。机械耕地面积2683.1千公顷;机械播种面积2622.3千公顷,机械收获面积1810.7千公顷。全省农机化经营总收入131.1亿元。

第二产业

2014年,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7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焦炭产量8722.3万吨;钢材产量4701.0万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19.9亿元。其中,装备制造和医药工业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2.1亿元和158.9亿元;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化学、建材和食品工业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81.0亿元、1026.4亿元、3768.2亿元、1597.2亿元、844.9亿元、358.6亿元和701.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973.4亿元;实现利润210.6亿元。
2014年,山西省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25.7亿元。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90.2亿元。

第三产业

2014年,山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49.9亿元。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600.8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49.1亿元。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5036.7亿元;餐饮收入额513.2亿元。
2014年,山西省海关进出口总额162.5亿美元。其中,进口额73.1亿美元;出口额89.4亿美元。全年出口煤炭45.0万吨;出口焦炭98.9万吨;出口镁及其制品8.8万吨;出口钢材144.2万吨,其中不锈钢61.5万吨。出口机电产品51.1亿美元;出口高新技术产品37.6亿美元。全年进口铁矿砂1616万吨,进口金额15.5亿美元;进口机电产品28.6亿美元。全年全省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50家;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29.5亿美元。全年对外经济合作新签合同额3.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4亿美元。
2014年,山西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942.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559.4亿元。全省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3367.6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5268.2亿元。全省共有上市公司35家,证券市场各类证券成交额20465.5亿元。其中股票成交额14037.0亿元;基金成交额730.0亿元;债券成交额5698.5亿元;投资者资金账户累计开户数179.5万户。全省保费收入465.4亿元。其中,寿险业务保费收入271.9亿元;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28.7亿元;意外险业务保费收入8.7亿元;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156.0亿元。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8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