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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2016年关于学前教育招生和收费政策解读


黔江区学前教育招生有哪些规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招生政策
  学前教育实行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区教委不下招生计划、不划招生区域,实行规模和班额控制,3-6岁幼儿均可自由选择就读幼儿园。幼儿园规模宜为6-12班,不超过18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班额最高可上浮20%。各小学附设幼儿园必须在充分满足小学教育教学需要后,方可招收学前教育学生。区教委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到新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收费标准
  1.政策性收费。保教保育费根据幼儿园等级按期收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开具财政监制专用票据。公办幼儿园根据物价部门下发的各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保教保育费,最高不超过400元/月.生(市级示范幼儿园按核定的收费标准可上浮25%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由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自主确定,实行物价部门备案制(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保育费最高不超过400元/月.生)。 二是服务性收费。为幼儿提供膳食的,幼儿园可按成本价收取膳食费(生活费),并建立公示和按期结算制度,接受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