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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推进会精神,为确保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减轻臭氧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高邑县副县长李东瑞于8月15日夜间带队开展涉VOCs企业夜查行动。
行动中,李东瑞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对部分涉VOCs企业开展联合夜查,确保涉VOCs企业生产调控到位。
李东瑞指出,高邑县气象条件不利,存在臭氧出现轻度污染风险,要对重点涉VOCs企业派驻工作人员,指导企业生产调控落实到位。
李东瑞要求,除对涉VOCs企业展开夜查外,还要切实做好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工作,严禁道路沥青铺设、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建筑施工现场喷涂、溶剂型涂料等户外作业。要加强夜查、晨查和日常检查,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一律追责问责。
转自:https://www.sohu.com/a/484680999_121106842(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