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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检察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英烈保护及军人权益保障开展专项行动

转自:三明市检察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大田县检察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英烈保护及军人权益保障开展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hufa》《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7月28日,大田县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全县英烈设施保护及军人权益保障开展专项行动。

在实地走访前,该院通过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座谈交流,充分了解了本县现存英烈保护设施的具体情况,并就如何开展专项行动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联合该局工作人员共同走访了全县各处烈士陵园、英雄纪念碑及“分水隔”烈士墓等地。

行动中,该院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各处烈士墓碑的保护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等。并针对现场发现的墓碑周围存在零星垃圾未清扫、公祭花束、花圈随意丢弃未清理等问题,向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该院干警还抽查式走访了当地医院、银行、车站、景点等地,针对上述地点对外窗口是否设置军人优先等保障军人权益标语开展检查,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结束后,该院及时整理汇总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交流,双方就日后如何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达成共识,努力对深化英烈设施保护和军人权益保障形成合作机制。此次专项行动不仅传承弘扬了英烈保护精神,依法保障了军人的权益,也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推进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