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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镇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必须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严格审查方可公开。村(社区)干部随时接受村(居)民咨询,收集群众意见,并将收集到信息及时反馈村(居)委会。

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村(社区)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享受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奖扶和特扶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务收支、脱贫攻坚等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明确公开地点。要求各村(社区)将公开栏设在公路旁、党员活动室外等显眼处,方便村(居)民观看。  

四是固定公开时间。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以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为村(居)务公开时间,临时性工作分阶段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