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陈安丽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
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安丽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安丽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旻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二、任命李革胜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秘书长。
关于吴静、严炳洲同志免职的决定
(2019年7月26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因工作变动,吴静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严炳洲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兼职)职务。
襄 阳
关于曹祖金等18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曹祖金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南漳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柳飞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襄阳市纪委常委职务;
陈四季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襄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孔令波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中国(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向志衡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县级),免去其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鲁大全同志任襄阳市人民政府参事(行政、工资关系保留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免去其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忠刚同志作为中共襄阳市委巡察组组长库人员(行政、工资关系保留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免去其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永涛同志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