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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无人赡养?合肥庐阳区三十岗乡人民调解成功化解

近日,庐阳区三十岗乡和东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申请人尚婆婆今年87岁高龄,身体还算硬朗,但是腿脚不便,生活无法自理,且居住地面临搬迁,搬迁后无处居住等问题。其老伴多年前去世,二人共育有三子一女,子女们早已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的她,最近却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们发生了纠纷。

前不久,尚婆婆独自来到三十岗乡司法所,哭着向工作人员诉说生活困难且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司法所立即受理该案件。尚婆婆无人照料,首要解决的是老人的吃住问题,当务之急是联系到她的几个子女进行协商。司法所与其四位子女一一通话,告知其尽快到三十岗司法所来处理尚婆婆的赡养问题。经过两轮沟通,6月27日调解当天,乡司法所与老人居住地东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此事,司法所首先对四子女没有赡养好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释明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同时老人也应当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老人不住在子女家照顾起来确实不方便。东瞿村人民调解员建议四个子女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尚婆婆由其四个子女轮流赡养,每次赡养的时间为一个月;尚婆婆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可报销的费用外,由四个子女平均承担。

调解结束后,尚婆婆的次子拉着老人的手,热泪盈眶地说:“妈,这个月你就搬到我家来住,我负责把你照顾周到”。一家人满意地离开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