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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工南大道、白竹路、樟宜西线等部分城区道路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为确保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7年11月15日起,增加部分城区道路实行禁止货车通行,具体安排为:
一、天工南大道的新钢第七检查站以北路段、白竹路、樟宜西线的纵三路涵洞路口以东路段,每天7:00至21:00,禁止重、中型(黄牌)货运车辆通行。
二、在清宜西线的钢丝厂门口至第四加油站路段,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三、团结西路全天候禁止重、中型(黄牌)货运车辆通行。
因生产、生活、建设需要进入市区的货运车辆,事先须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以往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1月13日
来源:新余仙女湖
整理转载:仙女湖区云中云
一审:王玉梅 二审:王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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