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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一小区业主违约封闭阳台 物业拆玻璃断水电

南国都市报7月24日讯(记者陈康)近日,琼海万泉河经典小区的两户居民在装修前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承诺书》,明确约定不得封闭阳台,可业主还是把封闭阳台的玻璃装上了。第二天物业公司巡查发现后,通知业主拆除整改业主不理,于是物业公司找人将上半部分玻璃拆了下来,为此双方闹到派出所。

7月23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该小区时,许多业主正在楼下议论纷纷,辖区城南派出所民警也来到现场。

据该小区6栋2单元606房的业主冯女士介绍,今年3月份,因装修新房她与小区物业(琼海市中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装修承诺书》。两个月后,看到小区其他业主在阳台加装了铝合金框架式落地窗,自已便也申请加装阳台窗框,于是又同物业公司专门就阳台加装窗框的责任问题签了一份《承诺书》,随后便将铝合金框架安装了。7月22日晚,工人又把阳台窗户玻璃装上了,可第二天一早,当冯女士上班后,家里装修工人施工时,物业找人将606房和706房两户阳台窗户玻璃的上半部分拆了下来,并对这两户实施了停电停水措施,要求其整改。

在现场,物业公司出示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承诺书》。《承诺书》上约定:“严禁更换或加高阳台(露台)护栏……同时业主承诺:若本人擅自在阳台安装了玻璃,物业服务单位有权扣除本住宅装修所交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有权要求本人限期拆除。若本人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物业服务单位有权组织人员强行拆除,视为本人对物业服务单位的自愿委托……”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业主签有《承诺书》但拒不履行,当天拆玻璃时也当面沟通过但对方不理睬,后来打电话也不接,物业公司就按约定内容,将玻璃上半部分拆除,下半部分要求自拆。

了解情况后,警方要求物业公司先恢复供水供电。至于涉及装修事宜,业主应向房产主管部门反映。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