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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教师上课期间强奸13岁女生 获刑3年半

上课期间,竟将13岁女学生带到宿舍强奸。今年3月,城固县某学校发生一起男教师强奸女学生的恶性事件。


雯雯(化名)在城固县某学校上学,平时乖巧懂事。今年3月的一天,雯雯上课期间被一名50岁的男老师带到了教师宿舍。雯雯随后将“被欺负”的情况告诉一位女老师。感到事态严重,这名老师迅速将情况汇报给了校长。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名教师因强奸罪,已被城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9月20日,该学校一位负责人接受了华商报记者采访。据她介绍,得知情况后,她赶紧将雯雯送到医院进行了全面体检,并询问了当事教师,证实雯雯所说属实后,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民警随即将涉事老师带走调查。当得知学校报警后,涉事教师的家属非常愤怒,多次埋怨学校,称应该私了。


这名负责人说,受害女学生身体并无大碍,通过心理辅导,情绪已经平稳,恢复了正常学习生活。


据介绍,事发后,该学校腾出了大办公室进行统一办公。“我们也明确要求,不允许老师将学生单独带到宿舍,不管什么原因。”这位负责人说。

昨日,曾是宁德柘荣县黄柏小学语文老师的陈文(化名),一下成了舆论的中心。有报道称,陈文曾强奸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小静(化名)。


在接受东南快报记者采访时,陈文表示,自己和小静之间,其实是一段难以启齿的师生恋,二人在2013年(当时小静六年级)处于师生关系时,渐生好感,于2014年9月份发生性关系。但他强调,这是“双方自愿的”。陈文家属表示,小静当时年满14周岁,不存在强奸行为。


而小静舅舅昨表示,不排除在陈文的诱导下,孩子渐渐对他产生好感。但作为一名老师,应该正确引导孩子。


福建法学专家和当地教育部门均表示,不管孩子是否年满14岁,也不论其是否自愿,陈文的做法都严重违反师德,需从重处理。截至发稿时,该案还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