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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赖”宣战 向当事人兑现公平正义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赵博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各项辅助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制度和措施在全国法院范围内逐步推广和完善,包括“执行风暴”“凌晨行动”等各种响亮代号的集中执行活动、案件异地事项委托执行、司法(评估)询价、网络司法拍卖、公检法执行联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监督、一案一案账号等制度和措施,有力提升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和工作效率。

  集中执行活动大大震慑了“老赖(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嚣张气焰;案件异地事项委托执行,节约了本地法院异地执行的司法成本,加强了全国各基层法院之间的联络;司法(评估)询价大大缩短了标的物价值评估的时间,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为财产变现提供了基础;网络司法拍卖扩大了竞买范围,提高了诉讼活动的透明度,缩短了财产变现的时间;公检法执行联动改变了以往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为打击老赖提供了有力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监督倒逼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主动改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工作程序,有效避免了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执行的情况;而“一案一账号”制度则保障了当事人的最终权利得到顺利的实现。各项制度措施的推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案一账号”是指每个执行案件都有单独的虚拟账户,执行到位的案款通过案款系统操作自动分配到案件单独的账户。相比之前的执行专户,“一案一账号”有着案款到位快、案款项目明确、监控及时等优点。这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个考核项目。有了“一案一账号”,执行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将到位款项发放给案件申请人,使执行案件能够在第一时间执行完毕。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前段时间在阳谷县某单位提取了一笔到期债权,结果,工作人员还未回到单位,案款就已经到账。而之前的执行专户,虽然也是实时到账,但要经过法院财务人员第二天到银行对账、系统录入等较为复杂的程序,两三天以后才能确认案款到账,才可以给案件申请人进行案款发放工作。

  哲学上讲,新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对于实施不久的“一案一账号”,因为办理程序比较烦琐,大部分人员包括笔者在内对“一案一账号”还是有抵触情绪的,总以为“一案一账号”加大了工作人员的负担。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领导指定专人主动和案款系统开发公司联络,并且将“一案一账号”逐步运用到实践中,工作人员逐渐体会到了“一案一账号”的优越性。笔者在办理无“一案一账号”老案件案款发放工作中也有一些小小的心得体会,在此分享。

  案款到位后的第一步工作是在系统中进行到账分配,也就是所谓的案款认领工作。认领完毕后,办理交款通知的时候,需要在系统中填写案款到账时间及金额。系统自动默认为办理的当天。实际上办理领款手续的时间和案款到账的时间不一致。短时间内还好,如果有法定事由无法尽快发放,倘若再返回去查看到账时间和金额有点小小的麻烦。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在办理案款到账分配的时候随笔在卷宗上记录到账时间和金额,或者办理完毕到账分配后随手把案款交款通知书打印出来。几天后,当事人来办理领款手续的时候,无需再等待工作人员录入,只需拿着事先打印好的交款通知书去换取单据即可,极大地规范了案款发放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法院工作人员提前办理完毕无需当事人在场即可完成的前期工作,一方面提高了案款发放效率,另一方面,这看似无意的举动,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欣慰。或许,他们会想:我到了法院,基本上无需等待,就可第一时间去办理,法院工作做得很到位。往小了说,在炎热的夏季、在寒冷的冬天,法院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就可以给当事人送去清凉和温暖;更高层面来讲,这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措施和制度正在逐步实施和完善,相信在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发挥主动能动性,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略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在此,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笔者在此奉劝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是一个人和单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失信必将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端正态度、得到案件申请人的谅解并主动履行义务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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