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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

7月13日上午,颍泉区召开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颍泉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颍泉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区委书记刘洪洁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刘洪洁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查找政治偏差,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把巡察工作作为“治标之举,治本之策”。二是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坚持巡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健全区委“五人小组”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建立健全区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健全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每轮参与巡察人员严格把关,体现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三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巡察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明确对各个领域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节点。制定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权限等。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流程、巡察成果运用等制度,修订完善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大环节系列制度,为巡察工作提供方向指引和方法指导,让巡察工作严格依规依纪开展,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做好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巡察工作的时效性。制定好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理清相关单位在主业、主责、廉政风险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责任加以督促整改。要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全面梳理,加快巡察移交事项办理进度,严肃查处问责。

转自  阜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