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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已取缔994家“小散乱污”企业

   按照环保部和省要求,安阳市共排查登记小散乱污企业1157家,逐一建立了台账,落实乡镇网格化监管责任,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取缔到位994家,剩余163家将在4月10日前全部“拆除设备到位、断水断电到位、清除原料到位、吊销执照到位”。

  “小散乱污”企业,会对所在地的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我市将这些严重威胁着安阳环境安全的企业的整治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制定了《我市全面取缔“小散乱污”污染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在2月11日至3月10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月活动,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 (简称“五个到位”)的工作标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并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反弹。将环境治理和监管工作重心下沉。按照“谁的辖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有效把压力向下传导,将责任层层落实。明确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明确一名政府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当地环保、工信、国土、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除了对涉气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电代煤、气代煤等方面进行治理外,排查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对于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升级,也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统计显示,我市共排查登记小散乱污企业1157家,逐一建立了台账,落实乡镇网格化监管责任,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取缔到位994家,剩余163家将在4月10日前全部“拆除设备到位、断水断电到位、清除原料到位、吊销执照到位”。

  为了啃下“小散乱污”企业这块“硬骨头”,我市对这次整治行动进行了严厉的追责,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由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对各县(市、区)排查取缔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时限要求落实取缔任务。对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取缔任务,以及发生反弹的,对属地政府、管委会责任领导和网格化责任人严肃追责。对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要依法依规对属地政府、管委会责任领导和乡镇(街道)网格长、网格监管员严肃追责。


新闻链接:小散乱污企业的危害

  据了解,我市“小散乱污”企业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一些乡镇,有些没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仍在生产,有的有工商执照没有环保批准手续,也存在有执照有手续但超范围经营、超标准排放情况。

  “小散乱污”企业危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噪声污染。这类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为了逃避监管大多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时会产生很大的噪声。二是大气污染。这类企业在无排污设施的情况下直接向空中排放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其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是雾霾的主要成因。而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的照射下与汽车尾气结合后造成臭氧污染,臭氧会对人的呼吸道造成灼烧。三是水体污染。企业向水体中排放过量的氮、磷、钾等元素,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中有汞、铬、铅等重金属元素以及砷、镍、苯胺和其他的多环芳香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河流,还会渗入到土壤中,日积月累造成难以修复的污染。这类企业大部分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超标排放严重,监管较难,治理起来难度很大。另外,这些企业生产成本很低,对正常的市场竞争造成冲击,甚至会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