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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将惠及更多城乡居民群众

(记者 张朋飞 刘阳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并轨”,合并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月10日筹资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接近尾声。

日前,记者跟随工作人员到油坊镇和谢炉镇部分村庄采访时看到村民们正在缴纳2017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我县2017年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从11月10日全面启动,筹资标准为610元/人,其中农村个人缴费1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460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往年相比有新变化。

采访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孙悦告诉记者,今年财政补贴方面提高了40元,达到了460元。今年将城镇居民、农合和职工三大项目整合在了一起,比原来农合医保目录广了。新政策的报销的比例由原来的50%增长到60%。关于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新政策实施以后,起付钱是一百元,能报销90%。到市级医院看病报销比例由市里规定的50%提高到55%。到北京、天津等医院住院的起付钱是由原来的4000元降至到2500元,老百姓报销的数额大大增的加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策提高、扩大了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使农民群众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得到更多实惠,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2017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统一按新政策享受待遇,将实现“覆盖范围统一、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药品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归口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完善服务方式”等各方面的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