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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定格

老北京(北京地区文化符号)

老北京是对古都北京的传统风俗的叫法。北京作为七大古都之一,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官员们对衣着打扮都相当重视。清朝入关后,过去的宽袍、大袖和蓄发的传统装束被逐渐改变,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后来北京人的穿着打扮。
中文名老北京属    于北京地区文化符号地    点北京起    源清朝日常生活礼数多,讲究多,禁忌也多泛    指陈规陋俗的北京人小    吃“碰头食”或“菜茶”

衣着打扮

清朝,戴帽子是满族男子的习俗,自从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剃发垂辫已成定制,因此北京的男子不分种族也不分长幼都戴起帽子来了。当时北京人戴的帽子大致可分为礼帽、便帽和风帽。所谓礼帽就是官帽,多用呢、缎或布制成,也有用皮子制成的。老北京的便帽,无论老少也无论尊卑都可以戴,这种帽子由6块同质料子拼制而成,据说早在明代初年,就因为它有天地四方的“**统一”的意思而盛行于京城。风帽有棉、皮两种,用呢子或缎子制成的较多。帽扇至肩,可以保护脖颈以御寒。
清朝男子的服装以长袍、马褂为主。长袍的特点是,长过膝、领为圆,带大襟,有扣襻,袖适中,摆开衩。按规定:皇室宗族的长袍前、后、左、右开四衩,官吏的长袍开两衩。开衩的长袍,袖口要装饰箭袖,形似马蹄,故名“马蹄袖”,平时翻起,行礼时放下。普通百姓穿的长袍下摆不得开衩,俗称“一裹圆”,袖口为散口状。马褂是一种对襟、圆领、有开禊带扣襻儿的外罩衣,马褂多以绸缎织物为材料,也有用兽皮制作的。马褂颜色有蓝、紫、灰、黄多种,以黄色为贵,俗称“黄马褂”。一般平民不准穿,皇帝、巡行扈从大臣们可穿明黄色马褂。清代中晚期,赏穿黄马褂的勋臣相当多。
清朝的汉族妇女服装一般有披风、袄、裙等。披风即外套,作用与男人马褂相似。披风内依次为大袄与贴身小袄,下装为遮足长裙。满族妇女的便装一般为长袍。有些讲究装饰的妇女,往往在长袍的衣襟、领口、袖边处镶上绦子花边,作为美的点缀。
穿靴子也是满族的习俗。满族未入关前,常以皮子为面,然后絮进“兀刺草”,因此这种靴子被称为“皮兀刺”。入关以后则以布或缎为面制靴,同时也不再絮兀刺草了。当时,作为京城的主要居民的汉人,仍然是以穿鞋为主。总的来说,京城男子穿便服时以穿鞋为主,若穿官服则要以穿靴为主了。汉族妇女有缠足的习惯,着弓鞋(尖足鞋)。满族妇女不缠足,多穿装有木底的绣鞋,俗称“高底鞋”、“花盆鞋”。
同时,老北京布鞋也是老北京穿鞋文化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由于布鞋的用料以布料为主,具有透气、休闲、舒适、绿色环保、轻便等特点,深受广大百姓爱戴,成为人们衣着不或缺的一部分,代表品牌有合记步瀛斋内联升等,在鞋文化的发展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早期老北京布鞋以工艺绣花为主,后来渐渐发展成为使用多种工艺相辅相成的布鞋。
清末时,北京百姓还曾不分男女流行穿裤子。裤子分满裆和套裤两种。满档裤用绸或布制作的都有。女裤在裤腿边上往往还绣着各种花纹,男裤多为素色。至于套裤,是一种无裤腰裤裆、只有两只裤腿的裤子,穿着时用带系在腰间。
在民国北京服饰变革的潮流,女性充当了先锋角色。由于是时代转型时期,所以中式与西式、传统与现代混杂,各种风格都有自己的市场。而且,不同群体差异很大。时尚服饰的审美作用仅仅局限于有限的中上层人群,对于大多数的底层民众而言,衣物依然只发挥着最原始的蔽体作用。
妇女一般穿戴为上衣下裙。青年妇女多喜欢穿瘦身秀长的衫袄,衣领挺高,下穿黑长裙。后来,满族妇女穿的长袍推陈出新,逐渐成为体现女性曲线美的旗袍。民国成立后,政府曾发布“剪发通令”,而且还制定了“服制条例”,条例中规定了男子和女子礼服式样。但这些并没有贯彻实行,对普通百姓的穿着打扮影响不大。

特色小吃

北京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其小吃历史悠久。北京小吃俗称“碰头食”或“菜茶”,融合了汉、回、蒙、满等多民族风味小吃以及明、清宫廷小吃特色而形成,品种多,风味独特。
北京小吃大约二三百种,包括佐餐下酒小菜(如白水羊头、爆肚、白魁烧羊头、芥末墩子等)、宴席上所用面点(如小窝头、肉末烧饼、羊眼儿包子、五福寿桃、麻茸包等),以及作为零食或早点、夜宵的多种小食品(如艾窝窝、驴打滚等)。其中最具京味特点的有豆汁、灌肠、炒肝、麻豆腐、炸酱面等。
一些老字号专营其特色品种,如仿膳饭庄的小窝窝、肉末烧饼、豌豆黄、芸豆卷,丰泽园饭庄的银丝卷,东来顺饭庄的奶油炸糕,合义斋饭馆的大灌肠,同和居的烤馒头,北京饭庄的麻茸包,大顺斋点厂的糖火烧等,其他各类小吃在北京各小吃店及夜市的饮食摊上均有售。
清代《都门竹枝词》写道:“三大钱儿买好花,切糕鬼腿闹喳喳,清晨一碗甜浆粥,才吃茶汤又面茶;凉果糕炸甜耳朵,吊炉烧饼艾窝窝,叉子火烧刚卖得,又听硬面叫饽饽;烧麦馄饨列满盘,新添挂粉好汤圆……”这也说明北京历来有许多风味小吃。
昔日北京不少家喻户晓的小吃,由于时代变迁等诸多因素,早已消失,有的也很少见到,但是,大多数小吃保存了下来,有些小吃店还开到了一起,这样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顾客。
东华门夜市上**了凉粉、扒糕、莲子粥、酸梅汤、红果酪、杏仁豆腐、烤肉串、烤龙虾、烤鱿鱼、炸蚂蚱、炸蝎子、炸蚕蛹等等小吃,安全卫生。护国寺小吃店经营的从庙会中的“碰头食”传下来的北京小吃,经过改良变得精细起来,没了过去的“个儿大、经吃、一个就饱”的粗糙,墩儿饽饽、枣卷果都小巧可爱;姜汁儿排叉、糖耳朵可谓是百般玲珑。锦芳小吃是从民国创始的小吃店,有麻团、杏仁茶、艾窝窝、奶油炸糕、炒疙瘩等等,以元宵最为有名,有山楂、青梅、桂花、豆沙、什锦、奶油、椰蓉等十几种馅儿。九门小吃是在过去的几家著名老字号的倡议下,由北京小吃协会出面组织的。里面的老字号有很多,比如年糕杨、奶酪魏、小肠陈、爆肚冯、瑞宾楼褡裢火烧、李记白水羊头、月盛斋等。北京著名的小吃一条街还有:王府井小吃街什刹海小吃一条街(原前门小吃迁来)等等。

夏季饮食

老北京人称冷饮为“冰食”。中国人吃冰食的传统源远流长,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在古代,贵族炎夏要享用冰食,先决的条件是要藏冰。当时,皇室都建有藏冰室
在周代,朝廷还设有掌管冰事的官员,专管斩冰、藏冰等事宜。因为技术的限制,在中国古代,藏冰很不容易,因此在隋唐以前,能享用冰食的人极少,皇帝为了表示对大臣的恩宠,在天气炎热时会将冻冰赐给大臣。到了唐代,我国开始有了人造冰,在京城之中亦出现了卖冰的店铺。但夏冰售价昂贵,一般人是买不起的,只能“望冰兴叹”。
明清时期,由于藏冰业的高度发展,冰价暴跌,帝都北京城的“冰食”供给也很大的丰富了起来。北京老百姓也逐渐的开始用“冰食”消暑。
据《燕京岁时记》记载:清代的四大“冰食”佳品,一是酸梅汤,二是西瓜汁,三是杏仁豆腐,四是什锦盘。在《红楼梦》中,记载有玫瑰露、木樨露、酸梅汤和凉茶等众多冰食。而清末民国以来,百姓家在伏天最盛行自制绿豆汤、莲子汤及用中草药熬制的暑汤,以避暑防热健身。清代最大的冰食市场是什刹海,什刹海会贤堂的“什锦冰盘”,远近闻名
老北京的冰食花样繁多,而老百姓最喜欢的非酸梅汤莫数了。酸梅汤,我国自古有之。老北京人喝的酸梅汤是由清宫御膳房传到民间的方子配制,素有“清宫异宝,御制乌梅汤”之说,因此口味独特。据说最为精制讲究的酸梅汤,不用水煮,而用沸水浸泡酸梅。饮时也绝不往碗里加冰,而是在汤罐外用碎冰块“镇”,所以酸而不烈,甜而不酽,冰而不钻牙床。
清乾隆年间,诗人杨米人所著《都门竹枝词》记载说:“铜碗声声街里唤,一瓯冰水和梅汤。”老北京售卖酸梅汤的店铺伙计和小贩们掂打着“冰盏儿”——两个小铜碗,一上一下发出清脆的叮当声,并吆喝着:“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碗儿尝——一个大一大碗儿勒!”孩子们听到门外这个响声,便向家长要几分钱,飞跑到大门外,去买自己喜欢的酸梅汤了。
老北京的一些药铺在炎热的夏天,还经常在门前摆个长条桌,上面放着药店免费提供的药汤,这些药汤既解渴又祛暑。有一些药铺也常在供行人免费喝“暑汤”的同时,施舍一些藿香正气丸等小药包,上面通常印着店铺的字号以及“暑天防热,保重身体”等字样,既是社会慈善活动,也是做生意的宣传,从而扩大自家店铺的知名度。
在老北京,还有一些专门给大宅门送冰块的送冰人。这些冰块是送冰人从冰窖里批发来的,他们赶着小毛驴儿,每天将冰块送到大宅门住户的家中。大宅门的住户将这些冰放入“冰箱”——里面贴着铁皮的木制箱子,来冰镇食物防止食物腐坏。当送冰车来到时,胡同里的孩子们非常欢乐,有的去摸凉冰,有的去拣掉在地上的碎冰碴儿含在嘴里以此为乐。
老北京的冰食还有雪花酪、红白玻璃粉、果子干、杏仁豆腐、大冰碗等等。
现如今,夏暑季节乃至冬天,“冷食”、“冷饮”在市面上随处可见,花样也更丰富了,但这都替代不了老北京冰食的独特味道。

胡同趣事

据《北京胡同志》介绍,胡同,是城市中一种狭长的通道。它是由两排院落墙体、宅门或倒座房、后罩房的屋墙连成的两线建筑物构成的。在两排宅第之间,胡同形成了一条隔离空间带,便于宅院的通风、采光和居民出入。关于“胡同”的称谓,有多种说法——有蒙古语“浩特”(居民聚落)、“霍多”或“霍敦”(村落)音转之说,有“火疃”音转说,有“胡人大同”简称说。最流行的一种为“胡同”源于蒙古语,即“水井”之意,或说“有水井的地方”。最早见诸于文字的“胡同”,表现于元杂剧中,取材于三国故事的关汉卿杂剧剧本《单刀会》中,有“杀出一条血衚(胡同)来”之句。
北京有多少胡同呢?据文献记载,在明代就多达几千条,其中内城有900多条,外城300多条。清代发展到1800多条,民国时有1900多条。新中国成立初统计有2550多条。后来合并了一些旧名,新命名了一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又拆迁改造了一些,发展变化之后,北京市有街巷名称的约4000个。
北京人是讲究走路的。因为老北京城无论大街小巷,多是横平竖直,所以北京人走路无法取巧,无论选择什么都是拐硬弯儿,比较比较也还是一样长短。即使是这样,北京人走路依然是有选择的。走大街,干净倒是干净,就是乱,搅和得你不得安生。
穿胡同,鞋子容易吃土,但似乎更安全,你不愿意见的人或事儿,多绕一下也就“躲过去”了。老北京的地名生活化,不像其他城市的胡同街道,总喜欢用城市名称来命名——比如“南京路”、“广州路”什么的。北京的“扁担胡同”有11条,“井儿胡同”有10条。既然人们开门就有七件事,所以北京也就有了柴棒胡同、米市胡同、油坊胡同、盐店胡同、酱坊胡同醋章胡同和茶儿胡同;既然人在生活中经常要接触金、银、铜、铁、锡这五种金属,于是就又有了金丝胡同、银丝胡同、铜铁厂胡同、铁门胡同锡拉胡同。走在这类名字的胡同,人觉得踏实。
北京有些胡同的名字令人奇怪,因为用汉语无法解释。但是,如果把这些胡同的名字翻译成蒙古语,就好解释了。如屎壳郎胡同,其实这个名字译成蒙古语是“甜水井”!“墨河胡同”,蒙古语的意思是“有味儿的井”,大概是被污染过吧。此外,如鼓哨胡同(或写做箍筲胡同),苦水井;菊儿胡同或局儿胡同,双井;碾儿胡同或辇儿胡同,细井;巴儿胡同,小井;马良胡同或蚂螂胡同,专供牲畜饮水的井等等。
实际上,北京胡同名字的成因,除了音译的之外,不外乎这么几个:有以街市命名,如钱市胡同、驴市胡同、米市胡同等;有以姓氏命名,如史家胡同方家胡同等;有以形状命名,如口袋胡同、耳挖勺胡同等;有以标志物命名,如砖塔胡同铁狮子胡同等;有以生活用品命名,如绒线胡同、剪子巷等;有以职业招牌命名,如赵锥子胡同、李纱帽胡同等;还有以寺庙命名,如灵境胡同净土寺胡同;有以衙署机构命名,如兵马司胡同、钱粮胡同等等。
非常有趣的是,很多的胡同名是从市井俚俗的胡同名中改过来的。比如羊尾巴胡同改作羊宜宾胡同,狗尾巴胡同改作高义伯胡同,大脚胡同改作达教胡同,小脚胡同改作晓教胡同,烂面胡同改作烂缦胡同,劈柴胡同改作辟才胡同,蝎子庙胡同改成协资庙胡同,王寡妇斜街改为王广福斜街等。
仁义胡同的来源,就和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有关。相传明代时,两位大臣是邻居,只一墙相隔。一次大雨泡倒院墙,在重修时,两家因墙基发生争执,互相都说对方多占墙基。两家分别给在外做官的老爷写信,要他们出面干预。时间不长,两家分别接到回信,信的内容都是:“百里捎书为堵墙,让出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见到信后,两家人十分惭愧,因此在修墙时分别让出一墙的墙基,形成一条约5尺宽的胡同,百姓管这条胡同叫仁义胡同。
大家都知道慈禧垂帘听政的故事,她所用的竹帘都由工匠精选南方的上等慈竹,经过十几道工序精工编织而成。这些竹帘磨损后会被换下,因为旧帘子是皇家用过的,不可能卖给平民百姓使用,只能设立个地方存储,于是就有了帘子库,而帘子库所在的这条胡同就成了帘子库胡同

门神

门神是我国,也是北京市民俗中最多信仰的神祇之一,其历史之久,流传之广,种类之多在民间诸神中是最为突出的。仅将北京旧时傲立于千家万户大门上的门神书录于后。
因为北京是座古老的城市和元明清数朝的政治、文化、商业中心,所以全国各地的文人、商贾、官宦、旅游者纷纷来到北京,与他们的同时,他们家乡的门神也随至而到,以神佑他们平安。所以,在北京民宅的大门上,各地门神应有尽有。如:燃灯道人、赵公明,东汉的姚期马武,抗金英雄岳韩世忠,最可爱的是京北密云一带供奉的门神竟是夫妻二人-杨宗保穆桂英。总之北京住宅院中所贴的门神多取自中国古典名著中的英雄好汉,这些武艺出众、仗义疏财、精忠报国的英雄,妇孺皆知,影响面广,备受民间的崇拜。
如今,我们再贴门神已不是旧时的迷信色彩了。这些历史上的门神在千年的中华文化中神佑着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人们喜欢这种五颜六色的吉祥门画,只有贴上门神才能在欢度佳节的喜庆气氛中得到一种让他人难以想象到的思想满足和精神满足。

交通出行

北京作为明清帝都,在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平上为全国之首,在交通运输方面也相对发达于其他地区。但是与同时期的世界相比,北京地区的交通则显得相当落后。
明清两代,北京地面都是土路和石子路。人们出行只能靠驴、骡、车、轿等原始交通工具。按清代规定,文武官员上朝、出行一律骑马,以保持满人尚武的传统,防止八旗子弟的安逸和蜕变。但后来这项制度逐渐松弛,武官出门骑马,文官出行有的骑马,有的乘轿。在清朝,轿子有“官轿”和“民轿”之分,官轿根据职位高低有严格的区分,不得越雷池一步。而民轿一律是青布小轿。还有一种就是“喜轿”,也叫“大花轿”,专用于娶亲。官轿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被取缔,民轿在辛亥革命后也销声匿迹,只有花轿在如今的农村婚礼中还能够看到。对富贵家庭来说,他们出行不仅可以坐民轿还可以坐马车,老北京的马车是仿西方的四轮马车,可坐三四人,赶车的坐在车箱前高台上,用一匹或两匹马拉着,豪门大户用的都是高级的马车。这一时期也有马车出租行。
对清朝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的出行则主要靠步行和驴车、马车。毛驴有点类似于如今的出租车,老北京的各城门均有“驴户”,供人**乘骑来往于城乡之间,叫做“脚驴”。每年的庙会,很多人都骑驴来观庙会。农闲时,四郊的农民也把自己家的驴牵出来供人租用。
明清两朝,货物的运输主要依靠手推车和骆驼。手推车当中只有一个车轮,故俗称“一轮明月”。北京在未安自来水管之前,各营业水井给用户送水,概用手推车推运。骆驼则像如今的货车,主要是把山西的煤炭、石灰,还有别处的山货等运进城来,运货时把六七个骆驼用绳子绑在一起,前后的骆驼各带一只铃铛,因而经常可以听到叮当、叮当的驼铃。夏天天热,骆驼要脱毛,就不能干活了,因此,夏天来临时,骆驼的主人就会把骆驼赶到口外,立秋后再回来。
民国以后,市面上出现了洋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力车,每辆只乘一人,有死胶皮轮及充气胶轮两种。车厢上有折叠式防雨篷,冬天有棉布篷。讲究的车厢两旁有铜灯,客座下有脚铃,由乘客踩铃指挥。也有的在车把上按喇叭,由车夫手捏作响。这种人力车大致分成两种:一种是在市面上拉散座的,乘客招手乘车,临时议价;另一种是在固定宅门拉包月车的,包月车多属主人自备,上面挂“某宅自用”的牌子。抗日战争胜利后,此车被三轮车取代。这一时期,自行车也逐渐成为普遍的交通工具。
三轮车在日本侵华时期,曾是时髦车,三轮车在洋车的基础上再安上一轮,成为三个轮子,由人脚踏而行,大多独座,不像市面上复兴的三轮车那样大,可双人并坐。如今的三轮车成了供人欣赏、品味的彩扮“文物”车。建国后,公共汽车、地铁、城市铁路和私家轿车逐渐成为北京人主要的交通方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北京大街上到处跑着私家车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宠物情结

北京人饲养宠物的传统历史悠久,学问、讲究也多。确切地说,过去老北京人把所喜欢饲养和赏玩的种种动物多称为“玩物”,而很少用“宠物”一词。老北京人喜欢饲养的宠物实在是不少,大致分起来有四类,一是鸟类,二是虫类,三是鱼类,四是兽类。饲养宠物既是老北京人的一种嗜好,也是老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玩赏宠物之中得到的是一份精神上的愉悦与享受,老北京人把养宠物当做一大雅事,是和弈棋、品茗、论画一样的雅事。
老北京养鸟的人大多生活悠闲。文人多养百灵、靛颏、红子一类;体壮者多养画眉;撂地卖艺者则多养交咀、“老西儿”一类。遛鸟不独是给鸟儿“放风”,主要在于驯鸟儿,教给鸟儿一些小技艺,并观赏、娱乐。北京人喜欢养鸟,除了图个乐儿外,还有养心健身的“作用”。过去有句话:“养鸟遛鸟,遛的是鸟,练的是人,心变宽了,体变壮了,日子过得就豁亮。”所以无论文人墨客、梨园名优、杏林国手,还是车夫、轿夫都有好养鸟的,只是贵贱不同而已。
北京人玩虫儿,主要玩蝈蝈儿。北京人养蝈蝈儿有不少的讲究,一是要选上品的蝈蝈儿,讲究全须全尾儿、叫声悦耳;二是颜色正、品相好,一般多选黑、绿、青三种;三是要善动爱跳,越是活泼爱闹的蝈蝈儿越有人缘儿。北京人买蝈蝈儿时绝少买一只,而是买一对,一则是老北京人有成双成对的习惯,双为吉利数;二则是两只可以相互戏逗,叫得更欢。买回来的蝈蝈笼子大都挂在屋檐、门楣、窗前或院子的葡萄架或海棠树上。从此,蝈蝈儿的鸣叫就成了四合院里最动听的声音,一直能叫到立冬。
蟋蟀,北京人称之为“蛐蛐”,又名促织。民间有“促织鸣,懒妇惊”的俚语。蟋蟀是一种分布广泛的昆虫,老北京养蛐蛐、斗蛐蛐的用具极讲究,在冬至前用的澄浆罐,是用澄浆泥淀制成型、入窑烧制而成的。养蛐蛐,趣在蛐蛐的厮斗与鸣唱。一般的蛐蛐拼斗并不引人注意。自中秋节后至重阳节左右,一些专门养蟋蟀的,备好战场,随即下帖约人。请帖外皮写的多半是“乐战九秋”。蟋蟀的争斗,本是昆虫的一种自然本能,却往往掺入许多人的成分在其中。
享誉国内外的水中宠物金鱼,是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金鱼是鲫鱼变种,因其色赤而鳞片闪烁若金,故名金鱼。在北京人的口语中,宫廷中四尾的珍贵金鱼称为“金鱼”,而其他的金鱼则被称为“小金鱼儿”,两者价格相差也甚远。有身份、有地位的主儿,家中养鱼专有鱼把式伺弄。老北京家庭养鱼的,一般以圆形三足缸或长方形玻璃缸为多,家庭富足者则用瓦盆饲养。因时间用的已久,盆内都有一层绿茸苔,观鱼更为艳丽。
在兽类宠物中,老北京人过去饲养较多的是猫和狗。老北京养猫讲究品种,大多以毛长者为贵。一般认为白者、黄者为上品,黑者、杂色者次之。此外,猫眼必以两色者为贵,名曰“雌雄眼”,俗说“爹一只,妈一只”,此为“波斯种”。但老北京人不喜欢养白尾猫,以为不祥。北京人认为养猫乃高尚之情趣,其来源多系亲朋间互相赠送,以为礼品。那时的老北京人不卖猫,还把卖猫、卖狗视为破产的象征。
北京人也喜欢养狗,但狗的数量要远远少于猫的数量,有钱人一般会在护国寺庙会的狗市上买观赏狗:袖狗、叭狗。袖狗仅一掌大小,然生性好斗,又叫“斗狗儿”,可藏于袖间,因此得名。这些人将狗置于桌案上观其争斗、撕咬,以博得一乐。普通老百姓在四合院里多养些小京叭、小柴狗,
此外老北京人饲养的宠物还有鹰、龟、猴、鸡、鹅、隼等,但数量不是很多,只有对它们特别喜好的人才会饲养。
老北京文玩把件
老北京文玩把件有文玩核桃 文玩葫芦这些都是老北京人最喜欢的玩意。

规矩讲究

老北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礼数多,讲究多,禁忌也多。俗话说:“北京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如牛毛。”确实,胡同可以说是北京的特色景观和文化之一。老北京是由胡同组成的,胡同是北京的精髓。但是,到胡同中去参观旅游,却不能用“逛胡同”或“串胡同”来表达,这是因为,胡同中妓院比较集中,一些嫖客今儿去这条胡同,明儿去那条胡同,在胡同里逛来逛去,串来串去,寻花问柳。日子长了,老北京人便把那些经常到胡同妓院里嫖娼的人,先说成是“逛窑子”,后来就含蓄地说成是“逛胡同”或“串胡同”的了。再往后其意逐渐引申,把那些作风不正派、不正经而在胡同里闲逛的人也说成是“逛胡同”或“串胡同”的。
北京人还忌讳在屋子里面撑伞,老人们经常告诫小孩子:“屋子里面不可撑伞,否则房子会漏!”这当然带有极大的夸张成分,但是也并不是毫无道理,因为顶棚就是北京平房的天花板,北京的平瓦房的顶棚,都是用木条加高粱杆和苇子杆扎的,再糊上壁纸。顶棚高不及丈,又是纸糊的,所以在屋内挥舞长物,极易捅破。
老北京人还都知道“夜晚不可以剪指甲”!因为在电气时代尚未来临之前,夜间照明条件简陋,视线不明,夜晚剪指甲容易剪着皮肤,十指连心,疼痛难忍,那时医药缺乏,全城也找不到一两家医院。即使送到医院,高昂的医药费也不是平民负担得起的。指甲长了忍个一天半天也无所谓,何必犯此禁忌?
北京人还有一种说法,小孩玩火会尿炕,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玩火和尿炕并无必然联系。北京人之所以忌讳这个,是因为小孩好奇,喜欢玩火,不但会烫伤自己,又容易酿成火灾。小孩不知道玩火后果严重,却都知道“尿炕”后难免挨打受罚,又是不光彩的事,所以听到“小孩玩火会尿炕”的警告后,也就不敢玩火啦。
在住房方面,北京人也很讲究,俗话说:“有钱不住东南房、冬不暖来夏不凉。”这就是老北京人对住房条件的选择。除此之外,北京人还忌讳在四合院中种松柏树、桑椹树和梨树,因为松柏树大多种在坟地中,“桑”与“丧”,“梨”与“离”谐音。北京人有句俗语:“桑松柏梨槐,不进府王宅”,就是这个道理。
北京人还忌讳院子里的地面比胡同、大街的地面低,原因是一进门就得跳蛤蟆坑,而出门从低向高,如似登山,明显不吉利。
此外,数目字中,单数不吉利,一般人都能接受。但是住宅间数除外,四合院中的北房或三间,或五间,如果有四间的地方也要盖三大间,每边再盖半间,美其名曰:“四破五”。至于东西厢房,也多以三间为准,目的是在院中建筑组合里产生一条中轴线,这条线如似人身上的脊梁,是院落中最重要风水源头。正因如此,双数在北京住宅建筑方面是不吃香的,所以,北京出现了这么一句俗语:“四六不成材”。

婚姻习俗

北京自元、明建都以来,已成为五方杂处之地。蒙古入主中原后,蒙古族的风俗也随之传到北京,元大都中的蒙古人的婚俗,与中原地区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他们自己的特色。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颁布的圣旨确定了元朝的婚姻礼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这里包括了三项准则:第一,尊重各族的婚俗,各族的人自相婚姻,各从本俗法:第二,以男子为中心,各族的人递相婚姻者,以男方婚俗为主;第三,以蒙古人为上,他族男子与蒙古女子为婚,不必以男方婚俗为主。
元大都中蒙古人的婚俗也实行一夫多妻制,在男人所娶妻妾数量方面没有限制,蒙古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但是蒙古族传统的习惯,对于两性之间的关系限制得非常严厉。如果发现通奸现象,不论女方是否成婚,通奸者都将被处死。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就记载说:“(蒙古族妇女)她们不但把不贞看成一种最可耻的罪恶,而且认为这是最不名誉的。”
元大都作为元朝的首都,**了大量仕宦之家,这些家族相互攀比,婚事办得越来越奢华,不但聘金越来越高,而且酒席越摆越大,这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元朝统治者在大德八年(1304年)颁布诏令,规定了聘礼和喜筵的最高限额。一般根据财力多寡分为上、中、下三等户。上等户的聘金为“金一两、银五两、彩缎六表里、杂用绢四十匹”。中、下户依次递减。喜筵的规格为“品官:不过四味;庶人:上户、中户不过三味,下户不过二味”。
元大都地区的汉族民众对结婚的礼俗也十分重视。男女双方订婚之后,男方要给女方一笔钱财,作为聘金。办喜事的前一天,新娘还要沐浴、剃面等,一切费用均由男方支付。成亲之日,双方还要大办筵席,广宴宾朋好友。
明代,北京地区的婚嫁礼仪更为隆重、繁杂。当时,北京人订亲要合礼,算男女年龄生?是否相配,如果相配,就正式定亲,双方确定嫁娶的日子。到了正式娶亲前一天,男家向女方送席一张,公鸡二只,以及其他杂物,俗称“催妆礼”。在明代,男子娶妻俗称“小登科”,是可以穿九品官服的,新娘则必须用凤冠霞帔,以象征吉祥。据《清稗类抄》记载:“明时,皇妃常服,花钗凤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凤冠者,相传谓出于明初马后之特典。”可见,当时新娘穿凤冠霞帔,一是图吉利,二是证明自己是嫡妻。新郎将新娘接回家后,会将马鞍放在地上,让新娘跨鞍而过,称作“平安”。进洞房之前,男方还会请阴阳先生以五谷杂粮在洞房内“撒帐”。结婚三天后,女方娘家给女儿送衣服和食品,并且走访男方的亲戚,称作“三朝”。从明代北京婚俗看,较辽、金、元诸代有所不同,更多地吸收了南方地区婚嫁的因素,没有太多陈规陋俗,显得喜庆、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