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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补贴对象及标准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述通知明确,申请人于每年4月或10月携带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的旗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申报时需提供:《呼和浩特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大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创业主体为公司或企业的应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创业项目计划书》,详述经营状况、人员录用和工资发放情况和发展前景四项必备条款,并附佐证材料。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及时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时间、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内对比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