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门街道 首页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建设美丽武冈 我们都是行动者

     6月4日,我市生态环境,教育,公安等多部门结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环境日主题,在百姓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通过环境日主题签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奖问答、手绘彩图支持环保、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推送手机短信等有效形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副市长陵建华出席活动。

      近年来,武冈市委、市政府秉承“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运用污染减排、环评审批、执法监察等综合手段,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力地改善了环境质量,保障了环境安全。通过全市人民的努力,2018年空气质量全年优天数162天,良天数168天,优良天数合计330天,综合指数全年综合省排名50名,比上年前进了36名;威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6个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没有发生一起土壤及重金属污染案例,也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福祉,生态宜居是美好生活的愿景,保护生态环境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其中,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新时期三大战役之一,我市与党和国家的要求还有所差距,务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断论、新举措,按照《公民生态环境行动规范》的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同时,按照《蓝天保卫战关于18个不准的规定》以及对武冈人民的生命之水——威溪水源的保护所做出的一系列承诺,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谱写绿色发展的美丽武冈新篇章。


第一条 关注生态环境
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
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 26 度,冬季不高于 20 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
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
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
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
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
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
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
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
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