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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日22时许,张某国酒后开车拉着张某亮,开启车上的警报器驶入我局南关派出所。经查,该车为张某亮所有,警报器系在蒙城一车辆装饰公司非法安装。经检验张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152.1957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国被刑事拘留。张某亮因非法安装报器警,被处以五百元罚款,警报器予以拆除、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