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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字见证一起医患纠纷化干戈

    从举牌在政府门口维权,到送锦旗、写感谢信,急剧转变的背后,发生了什么?答案就是依法调解——面对一起患儿治疗954天后死亡引发的纠纷,仅仅四个月,新余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新余市医调委)收集整理了10多万字的证据材料,写了14份共3.7万字的《调查记录》,实事求是地指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认定事实和程序上的违法行为,啃下了持续3年的“硬骨头”,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用“化解一个纠纷、教育一批群众、稳定一方人心”的社会效果,有效切断“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羊群效应。


依法调解化解矛盾让当事人感到公平正义

    患儿治疗954天后病亡

    1月8日下午,在新余市城北街道沿江路社区居委会,玫芳(化名)端坐在服务大厅窗口,耐心细致地听取同事介绍社区基本情况,不时与同事们进行沟通交流。

    阔别工作岗位四年,玫芳选择在2018年1月2日(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新的生活,她急需尽快掌握社区情况。

    然而,当新法制报记者提及其过去四年的心路历程,玫芳潸然泪下,内心的痛苦记忆瞬间被唤醒……

    2014年4月28日,时年43岁的玫芳迎来了儿子豪豪的降生。

    然而豪豪出生当天,被羊水呛到感染肺炎,直至5月3日,病情好转方才出院。5月3日,新余市人民医院为豪豪注射了卡介苗。同年6月16日,玫芳发现孩子腋下有个肿块,而且伴随着呼吸急促、高烧不退。玫芳赶紧带着豪豪到新余市人民医院就诊,病历显示,医院未下明确诊断:全身炎症反应综合症、败血症?淋巴结炎、贫血?

    院方给出转院治疗的建议,在接下来的900多天里,玫芳夫妇经历了一次次的煎熬。

    2014年-2016年期间,一份份《入院记录》和《检查报告》显示,通过抽血、心电图、化验、尿液、彩色超声等各种检查,豪豪先后在上海北京的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了40余万元。

    后来在上海,经过骨髓穿刺术(采取骨髓液的一种常用诊断技术)后,专家诊断孩子患有“免疫缺陷病、肺炎、肝功能不全”,疑似“播散性(卡介苗)结核菌病”。

    什么是“播散性(卡介苗)结核菌病”?玫芳第一次听说这种病。

    “2014年7月底,我曾申请调查病因,新余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和市医院介入了,但结果我一直不知道。”玫芳说。

    调查结果“未出”,治病仍需继续。刺痛玫芳内心深处的除了儿子954天的治疗中20余次骨髓穿刺术,还有那悬而未决的病因。

    直至2016年12月5日,玫芳才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即“新余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专家临床诊断,认定患儿接种卡介苗疫苗后患播散性结核菌病,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而这份《诊断书》作出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

    遗憾的是,在收到《诊断书》后一周,豪豪在上海医治无效死亡。

    “三年没解决的纠纷,凭啥相信你?”

    “明明是2014年开展的调查作出的《诊断书》,为何等到2016年才送达?”为了给失去的儿子讨要说法,玫芳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无奈之下,她转而举牌到政府部门维权,甚至前往上级部门讨说法。

    矛盾激化之际,新余市医调委主任李时洪主动出击,试图化解这一矛盾。

    “你谁啊?三年没解决的纠纷,我凭啥相信你?”李时洪说,2017年3月7日,他第一次见到玫芳时,对方甩下了这句话。

    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为了缓解玫芳的抵触情绪,李时洪放弃节日与亲人团聚的机会,连续数日到玫芳家中等候看望,通过讲述自己之前调解的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让玫芳了解到,哭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依法维权。

    面对李时洪的苦口婆心,外表刚毅内心脆弱的玫芳声泪俱下,向李时洪介绍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讲述从陪伴到失去孩子的痛苦……

    李时洪利用上门了解情况的时机,还为玫芳送去了《侵权责任法》、《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九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为了使玫芳夫妇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在李时洪的动员下,3月13日,夫妻俩自愿旁听一起由新余市医调委组织的医患纠纷调解。之后,他们主动向新余市医调委提交了《调解申请书》。

    “当时,我还是将信将疑,看医调委能不能公平公正调解本案。”受访时,玫芳说。

    值得一提的是,玫芳夫妇的事情还牵动着新余市委主要领导的心。

    2017年3月22日下午,新余市委书记蒋斌及时听取市医调委的前期工作汇报,并抽出时间亲自约访玫芳夫妇,耐心地倾听她们的诉说,并就依法依规解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市医调委通过前期调查,形成了一份《初步调查报告》,该《报告》客观地指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认定事实和程序上的违法行为,促成了当事各方委托医调委协调解决该纠纷。

    不把调解当成“和稀泥”

    面对这一转机,新余市医调委及时委托新余市医学会邀请医学专家进行论证。在此过程中,有关部门表示,自己并无过错,接种疫苗引发不良反应的患儿至多赔偿10万元,双方不欢而散。

    调解员没有气馁,又组织法学专家对收集整理的10多万字的证据材料,于2017年6月底对14份共37000多字《调查记录》进行探讨,发现了诸多问题。

    在《调查记录》中,新余市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邹某表示,她不是接种人员。经她了解,接种人员在该新生儿来接种时,询问了家长“新生儿是不是好了”,家长回答说“好了”,才为其接种。

    而市医调委了解到,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说明书中》规定的禁忌(患有炎症未痊愈不宜注射疫苗),医院对预防接种药物使用和联用指征把握不严,是导致婴儿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的直接原因。

    对于为何两年后将《诊断书》下达玫芳,渝水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张某在《调查记录》中解释称:“2014年12月份左右,我们收到市疾控中心的《诊断书》一份,用于单位留存,没有给患儿家长;当时,市疾控中心也没有通知我们送达给患儿家长。”

    从调解视频中,新法制报记者注意到,李时洪指出2014年10月11日,有关部门对患儿作出的《诊断书》直至2016年12月5日才让其家属领取,违反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第14条的规定,正常情况下,《诊断书》应15日内交于受种者或监护人,使监护人失去了为患儿在一年内向省医学会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确认申请的权力。

    同时指出,新余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在调查诊断会时,没有通知监护人及监护人带患儿参加,市疾控中心没有尽到“应组织本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分别进行核实和调查诊断”的义务。该次对患儿的调查诊断,不仅违反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之规定。

    随着患儿病因谜团逐渐被揭开,玫芳泣不成声,情绪几度失控,调解会现场气氛紧张。

    李时洪受访时感叹说,调解期间他和其他调解员的压力非常大,甚至有人给调解员传话,“胳膊最好不要往外拐,你们不就是想出名?”但他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始终将调解与普法相结合、依法与依理相结合、刚性与柔性相结合,既保证患方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获得合理赔偿,又保证医方在确无过错的情况下不予赔偿,不把调解当成“和稀泥”。

    经过新余市医调委先后三次主持调解,最终于2017年7月12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书》,即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余市渝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赔偿玫芳夫妇149万余元。

    新余市医调委依法调解获点赞

    2017年12月25日,新余市卫计委作出了《关于对玫芳之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对新余市人民医院护士长邹某调离工作岗位,降为副护士长待遇,扣罚产科绩效工资1万元;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胡某调离工作岗位;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要以此事件为教训……

    “公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对此处理结果,玫芳夫妇分别给新余市委、市政府,新余市委政法委、新余市医调委送去锦旗,并称依法调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前在国企上班的玫芳主动申请到社区工作,为群众提供调解等服务。如今生活已经步入正轨的玫芳表示,将用自己的亲身感受说服与她有过一样“迷茫”的弱势群体向上向善、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据了解,近六年来,新余市医调委调处医患纠纷563起,调解成功率为98.76%;2017年全年(截至12月25日),调处医疗纠纷93起,调解成功率为95.70%。

来源:江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