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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旧改造与城市文化传承

  

7月初,北京市政府决定将首都功能核心区的东城、崇文、西城、宣武4个区撤销,同时成立两个新核心区———东城区和西城区。本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区划适时进行调整是必要的,我纳闷的是:东城区与崇文区合并后不叫崇文区而叫东城区,西城区与宣武区合并后也不叫宣武区而叫西城区。如果此事发生在湖北的“荆沙市”还可容忍的话,发生在北京则实在令人不得不说。

有位著名文化人批评中国“千城一面”,当然他主要从单体建筑和城市规划角度出发。我想,城市独特称谓的缺失也是导致“千城一面”的原因之一,我虽寡闻,但也知国内有东城区或西城区的城市不只北京一家,而有宣武、崇文区的就“不多”了。文化的传承需要千年不懈努力,而要割断历史则只要大笔一签即可。

联想到广东近期如火如荼的“三旧”改造,心一样忐忑。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和GDP驱动下,我们的“三旧”改造能否坚守一些文化净土?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从目前各市一般程序看:“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三旧”改造规划;“三旧”改造项目详细规划由“三旧”改造项目主体单位根据经批准的“三旧”改造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项目详细规划由市政府批准实施,县级项目详细规划由县级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三旧”办备案”。可见,如何加强对“改造项目主体单位”的约束和监管是关键,如广州荔湾区在加快推进“三旧”改造步伐中,严格执行“三条线”控制要求:“绝对保护线”内建筑不得拆除,必须严格按原状予以维修,传承历史文化风貌;“重点保护线”内建筑按“修旧如旧、建新如故”原则进行改造;“更改改造线”内建筑依法依规实施成片改造。我们江门市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也要求改造范围内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风貌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其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江门市城市紫线规划》,尽量保留文物原样。

文化的传承包括建筑风貌的延续和文物的保护,也包括地名等文化标识的保留。我们希望江门因有院士路、白沙路而“有文化”,也不愿北京因宣武、崇文的消失而“无文化”。而要做到这点,我们必须强化民众和专家的参与,从程序、制度上加以完善解决。

来源:中国规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