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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为在换届中获升迁 将家产转“地下”瞒报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换届纪律。前不久,《学思践悟》专栏刊发《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一文指出,今年是换届之年,更要聚焦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坚决防止政治上有问题、本人不干净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从源头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总的来看,各地从严从实抓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防止“问题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但要看到,各地在严抓换届纪律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隐瞒干部”,并对这些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达到个人升迁目的,少数干部将家事家产转入“地下”隐瞒不报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等,都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同时,还专门下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凡提必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然而,在换届工作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仍存在漏报、报告不全面现象,有的甚至存在虚报、瞒报,报告不真实的情况。

今年1月,宁夏通报2016年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情况,对1140名换届提名人选,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初步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取消7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的提名资格,45名干部因违纪、廉洁自律、档案存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被终止动议、取消提名或考察资格。

2016年4月,湖南省怀化市某县一名局长拟提拔为县政府副县长。进入考察阶段后,按照“凡提必核”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其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核查。核查结果显示,他漏报了2套面积分别为146.3平方米、57.27平方米的房产。最终,这名干部不仅被终止提拔程序,而且被诫勉谈话,1年内不得被提拔或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