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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法院举行干警光荣退休仪式
【退休不褪色,薪火永相传】大田法院举行干警光荣退休仪式

时光如梭,岁月如痕。7月30日,大田法院举行干警光荣退休仪式,为退休的曾海鹰、孙永生两位同志送上真挚祝福。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有章参加活动,并共同合影留念。

退休座谈会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福广介绍了曾海鹰、孙永生两位同志的个人工作简历,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对他们做出的积极贡献和留下的精神财富表示感谢。

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有章为曾海鹰、孙永生两位同志颁发纪念品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史小闽和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晶

分别为曾海鹰、孙永生两位同志送上鲜花

曾海鹰、孙永生两位同志怀着激动和依依不舍的心情,分别发表了退休感言。

“在法院工作了36年,让我留下了很多难忘而美好的回忆……谢谢领导和同事们在百忙之中为我举办这个欢送会,我非常感动。”曾海鹰回忆了在大田法院工作的往昔,曾经一起战斗的点滴,回味了和同事们一起奋斗的美好时光,言语简朴,却饱含深情。

“很感谢院领导的重视和用心,内心很温暖也很感动,很有归属感,希望在座的年轻人要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为法院审判事业添砖加瓦。”

王有章代院长充分肯定了曾海鹰、孙永生两位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的表现,两位同志始终怀着满腔热情,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忠诚履职,奉献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和年华,无怨无悔,为大田法院审判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彰显了浩然正气,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与会领导和干警分别表达了对他们退休离岗的惜别之情和美好祝愿。

工作经历

# 曾海鹰 #

1966年6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生态庭庭长等职务。在法院工作三十几年来,敬业爱岗、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获得各种荣誉30余次。1999年5月被大田县政法委、团县委评为“十佳青年卫士”,2000年2月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 孙永生 #

1978年11月至2013年4月在大田法院工作,历任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均溪法庭副庭长、执行庭副庭长、均溪法庭庭长(其间于1999年7月至2002年8月在大田县济阳乡任挂职副乡长)、执行庭庭长。在长期的法院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执行工作经验,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3年4月办理提前退休,2021年7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莫道桑榆晚

为霞尚满天

祝光荣退休的曾海鹰同志、孙永生同志

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原标题:《【退休不褪色,薪火永相传】大田法院举行干警光荣退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