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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文件规定,我局受理有关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经审核,现将我县2020年第一批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单位基本情况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反映。公示电话:0391-8680801。
附件:博爱县2020年第一批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