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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云平台信息文案编辑发布规范

1、标题

1.1标题撰写须精简、醒目、新颖,表述清晰且包含文章内容所涉及的关键词,标题中至少出现关键词一个,最多三个。

1.2标题字数8--22字,15字为最佳,不能使用特殊符号。

1.3建议标题按照长尾关键词的原理提炼。

1.4标题不能只以品牌名称或企业商家名称的形式出现,如:“XX品牌”、“XX公司”。

1.5标题避免出现错别字,歧义词须在标题中用引号注明。

2、关键词

2.1建议文章内容中包含至少2个以上关键词。

2.2关键词中不得出现特殊标点符号。

2.3禁止堆积关键词。

2.4标签添加时,关键词之间以空格隔开。建议关键词的数量为2-6个。

3、栏目选择

根据文章核心内容选择相对应的栏目进行发布。

4、摘要

摘要可从文中提炼、概括,建议34字以内。

5、文章内容

5.1段落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即四个空格),段落标题字体使用加粗表示。

5.2文章内容中不要出现指向首个云平台以外的链接。

5.3转载文章必须注明来源,对于其他网站声明不可转载的文章或图片,不进行转载。

5.4确保图片清晰、完整,原创信息不含首个云平台以外的水印或logo等标识。

5.5提倡图文并茂,避免信息内容只有一张图片或一句话;信息内容出现多张图片时,图与图之间要隔开,或者在图片下方添加文字说明。

6、推荐阅读

文章内容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超链接的形式添加推荐阅读。推荐阅读以文章涉及的相关内容为主,应尽量选取站内信息,并以信息标题的形式进行排列。

首个云平台违禁信息涉及范围

为了提高首个云平台信息资源质量,加强云平台信息资源的有效监管,促进云平台信息服务的健康、安全、有序和稳定发展,特列出以下违禁信息涉及范围以防止云平台出现相关违规违法、虚假不实等信息。

1、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类:

1.1易燃、易爆物品;

1.2烟花爆竹;

1.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1.4剧毒化学品;

1.5.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

1.6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1.7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2、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

2.1.军用枪、弹药、军火及仿制品;

2.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

2.3.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附属产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等;

2.4.管制类刀具、**配件及甩棍、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2.5.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2.6.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3、药品、医疗器械类:

3.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假药、劣药及其他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除外);

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3.3.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

3.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其他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医疗器械;

3.5.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3.6.兽药药监部门专项行政许可的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目录药品;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的兽药。

4、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

4.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4.2.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4.3.不适宜在国内发行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4.4.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5、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5.1.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5.2.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

5.3.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5.4.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5.5.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5.6.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非法拼装或非法所得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5.7.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6、非法服务、票证类:

6.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非法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6.2.抽奖类商品;

6.3.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6.4.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及考试服务;
6.5.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服务;
6.6.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人骨法器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商品及服务;

6.7.汽车类违规代办服务;

6.8.代驾、代喝等相关服务;

6.9.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6.10.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及相关服务。

7、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7.1.人体器官(包括捐赠卵子、精子等)、遗体;

7.2.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7.3.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7.4.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

7.5.严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

7.6.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7.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8、涉及盗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类:

8.1.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8.2.赌博用具、诈骗工具、汽车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

8.3.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及软件;用于无线电信号屏蔽的仪器或设备;

8.4.各类短信、邮件、旺旺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

8.5.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8.6.有蹭网功能的无线网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介绍能用于蹭网的设备;

8.7.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及工具;

8.8.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8.9.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9、色情低俗、催情用品类:

9.1.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低俗服务;不良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

9.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人造处女膜;

9.3.用于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及图片;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

9.4.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动漫、读物、游戏和图片;

9.5.网络低俗信息。

10、未经允许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

10.1.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10.2.已激活的手机卡、上网卡等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的商品;

10.3.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及仿制人民币;

10.4.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10.5.烟草专卖品及烟草专用机械;

10.6.国家机关制服及相关配件类商品;

10.7.食用盐;

10.8.烟标、烟壳、烟卡、烟盒类商品;

10.9.大量流通中的外币及外币兑换服务;

10.10.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10.11.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

10.12.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三、首个云平台信息审核与处理办法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全球首个云计算应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首个云平台)信息管理,有利于保障各战略合作伙伴、服务商、运营商、终端用户以及会员的根本利益和基本信息需求,有利于落实云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监管。
(二)本办法提到的处理规则都是保证云平台信息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手段。
(三)本办法适用于首个云平台信息发布的所有用户。

云平台信息审核及监管机制

实行信息发布区域审核制

由乡镇管理员、服务商、各省战略合作伙伴、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云平台信息发布的监督、审核及处理。

管理目标:本辖区及下辖所有区域门户信息。

监管责任:对云平台发布的全部信息进行人工过滤和监控。

监管方式:操作平台,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

云平台信息审核及处理规则

凡首个云平台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鸿蒙用户同意将不会利用首个云平台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 上传、下载、张贴、以电子邮件发送、传输、存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权、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暴力、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令人不快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一)发布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1)含有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发布的;

(一)未经合法授权而截获、篡改、收集、储存或删除他人个人信息、站内邮件或其它数据资料,或将获知的此类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二)以任何方式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冒充其他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四)将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专属权利(以下简称“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发布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五)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发布、发送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六)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计算机病毒或其它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任何资料,加以发布、发送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七)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八)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任何适用的当地法规、国家法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

    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用户,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屏蔽发布、直接删除、短期禁止发布信息,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违规信息分类及处理规则

对于首个云平台信息发布、监管等相关人员,一律严格参照以下规则进行分类处理,并备案存档。

违规信息分类及范围

(一)AAA级违规信息

AAA级违规信息,即非法信息(违法信息),是指涉嫌欺诈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道德规范的信息。

1、妄论政府、国家政策的信息

    如:对于国家某一政策,以个人角度妄加评论,可能引起社会舆论的信息。

2、迷信,蛊惑人心的言论

    即:非法组织及个人的传播

        3、侵犯他人隐私

    如: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联系方式(如:电话、QQ、微信、住址等等)进行信息发布的行为

4、 虚假信息(不实信息),即误导或欺骗用户的不真实信息,极易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刻意隐瞒事实、欺诈他人等行为的信息

        5、非法商业信息

    诸如传播网络赚钱、坐等收成、涉及非法传销、金字塔系统、多层市场推广,以及“快速致富计划”等通过发展上下线的传销方式等

(二)AA级违规信息

此类信息,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严重影响平台价值,且此类信息不能起到任何社会效益。

无价值信息

① 只有标题,无内容,只发布图片(且无图片文字说明)的信息;

② 滥用特殊字符充当内容的信息;

③ 没有明显主题思想的信息;

④ 发布与历史不符的陈旧信息;

⑤ 以个人立场发表对时政要闻的片面理解信息;

⑥ 同一区域,同一栏目,重复发布同一条信息;

⑦ 同一区域,不同栏目,只修改标题后多次发布信息(与本栏目不符);

⑧ 多区域发布同一条信息;

⑨ 恶意堆积关键词。

(三)A级违规信息

此类信息一般是不符合《首个云平台信息文案编辑发布规范》的信息。

1、栏目不分,内容不符;

2、转载文章,无转载文章出处;

3、标题不明,描述不清,且标题与内容没有相关性;

4、内容使用远程图片,无法显示;

5、没有添加摘要上面的图片(区域图片为空白,影响平台美观)

6、明显的格式错位与错误;

7、图片像素过小或过大,导致图片显示不正常;

违规信息处理规则

此规则适用于首个云平台信息监管涉及到的所有区域。

AAA级违规信息,此类信息一经查实,不进行通告,立即删除。

AA级违规信息,此类信息屏蔽且告知。经二次审核无误后,可再次发布。

A级违规信息,此类信息暂予保留并告知修改。

本信息处理规则,各区域云平台信息监管责任人须监管到位。

AAA级违规信息:重复发布此类信息,直接关闭发布违规信息的账号。

AA级违规信息:同一区域、同一天内,累计违反两次(含两次)或不按此管理办法执行,其发布信息账号暂时取消发布信息权限;同一天累计违反三次(含三次),关闭发布信息账号。

首个云平台建议您自觉遵循《首个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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