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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开展寻找“莘县好人”活动

近日,由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部门联合组织的“莘县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启动。“莘县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培育“莘县好人”,建立“莘县好人”定期发布机制,打造“最美莘县人”“莘县好人”品牌。形成助人为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文明之花、好人之花开遍莘城,为推动莘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环境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凡是莘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群体,均可作为候选人予以推荐。在县直各单位、村居(社区)广泛发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县直各部门、各镇街每月集中向县文明办推荐,社会各界可直接推荐。各推荐单位或推荐人要将候选人的材料整理、审核把关,并填写“莘县好人”推荐表,提供被推荐人工作照或生活照3至5张和500至1000字的事迹材料。

  “莘县好人”每月集中发布一次。每月月底,从候选人中评选出3-5名月度“莘县好人”,在莘县时讯、莘县新闻网等县内媒体进行公布,并作为“聊城好人”候选人向市文明办推荐。每年在本年度评出的“莘县好人”中推选出年度“最美莘县人”,进行隆重表彰,并优先推荐为省、市级道德模范。

  与此同时,“好婆婆好媳妇”、 “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同步开展。凡是莘县范围内孝老爱亲、品质优秀、助人为乐、团结邻里、家庭和谐幸福等具备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标准的个人和家庭均可以参与“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评选;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以镇街村居为单位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