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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喜事办成了憾事——莘县交警大队民警崔某某案例剖析

婚丧嫁娶是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但如果罔顾纪律规矩,顶风而上大操大办,甚至利用职务影响伺机敛财,就会助长奢靡之风,带坏社会风气。莘县交警大队民警崔某某就因为违规操办女儿婚事,让婚事“变了味”,把喜事办成憾事。

事情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2017年10月,莘县纪委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莘县交警大队民警崔某某趁女儿结婚之际,在家设立账桌,收取礼金。莘县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崔某某从部队转业后一直在莘县交警大队工作。近20年的军旅生涯培养出他耿直豪爽的性格,他讲义气、重感情,人缘好、朋友多,人情交往也比较频繁。家庭生活中,让崔某某引以为荣的是女儿一直很出色。2017年9月,女儿准备结婚了,崔某某决定好好的操办一下,也算对女儿的关爱和祝福。此时,崔某某心中还有另一个考虑,那就是礼金,之前也给别人随礼了,礼尚往来,轮到自己时,也应该排场一下。崔某某并非不知道婚丧嫁娶事宜要按照规定报备,但他此时盘算起了自己的“小九九”:如果按照规定报备各项事宜的话,就无法再大面积的收取礼金,计划就落空了,不如想个办法规避一下。前思后想,崔某某决定以请假的方式打“擦边球”,避开报备。

2017年9月13日上午,崔某某以女儿结婚需要操办为由,向单位请假四天,并按照规定,将请假条依次上报科室负责任人、分管副队长及大队政委签字批准。从这一天开始,陆续有得知消息的人来到崔某某家中表示祝贺并送来了礼金。崔某某在家中设置了账桌、礼簿,收受亲属、同事、朋友的礼金。此时,崔某某心中仍然认为,自己的做法合乎人之常情,设置礼簿是为了以后便于还礼,收取礼金是之前“付出”的回收。3天下来,崔某某共收受了亲属以外107人的礼金共计2.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面对县纪委调查组工作人员的调查,崔某某觉得有些委屈,认为这只是一件简单的“私事”,自己收受的礼金属于人情来往。经过调查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党纪党规,崔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悔悟道:“作为一名老党员,自己平时不注重学习党纪条规,没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而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没啥事,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

迈不过“人情坎”,免不了跌跟头。崔某某作为党员干部,本应带头不折不扣地遵规守纪,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他漠视纪律和规矩,不仅不按规定程序报备女儿结婚事宜,并且在家中设置账桌、礼簿收受礼金,触碰了纪律红线。2018年3月,莘县纪委给予崔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